《衡陽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正式印發實施,現就《辦法》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文件的必要性
2018年4月22日印發施行的《衡陽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已過時效,需要修訂。同時,因機構改革、職能劃轉,上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新修訂的《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對有關維修資金管理的規定作出了調整,我市相關的維修資金條款也需要隨之調整修訂。
二、修訂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住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參照省內外城市的成功做法,結合我市實際,對原《辦法》進行了修訂。
三、主要修訂內容
本次修訂,總框架不變,條文由原來的40條增加到44條(刪除1條,新增5條),主要修改了10個方面的內容。修訂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規范名稱表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最新表述,將原《辦法》中除《辦法》名稱以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一律修改為"維修資金",將原《辦法》中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一律修改為"維修、更新和改造"。
(二)調整使用范圍。依據《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2022修訂版)第七十二條規定,修訂維修資金使用范圍與之保持一致。同時將"消防車道、室外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公用充電樁(設施)"納入物業共用設施設備范疇。
(三)優化設立范圍。對"應當設立維修資金"的范圍進一步優化,明確了應當設立維修資金的范圍,即: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有兩戶以上業主的住宅物業和非住宅物業,業主應當交存專項維修資金。
(四)實行專戶管理。明確維修資金專戶管理銀行要通過公開方式依法擇優確定,合規爭取利率上浮,提高維修資金增值收益水平,確保資金的持續保值增值,維護廣大業主切身權益。
(五)明確計息方法。明確維修資金的存儲每年計息一次,當年交存或者使用的部分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其余部分按照一年期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完善交存機制。明確了維修資金補建原則、維修資金續籌工作組織實施主體。
(七)降低表決門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降低了申請人使用維修資金征求相關受益業主意見表決門檻,便于居民快捷使用。
(八)細化使用程序。對維修資金的申請、審核、劃轉等全流程進行了細化,一般使用具體分為十大環節:提出申請、現場勘察、制定方案、業主表決、維修前公示、審核備案、組織施工、竣工驗收、決算公示、撥付資金。另外,對維修資金應急使用的范圍、程序及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有利于加強和規范維修資金應急使用。
(九)優化資金利用。增加了增值收益、統籌賬戶、利差余額、購買電梯專項維修保險的規定,以更好地優化維修資金利用,充分發揮維修資金作用。
(十)提高評審標準。將物業項目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第三方評審標準由3萬元提高到5萬元,可以有效提高維修資金使用效率,降低維修成本支出。
四、保障措施和下步計劃
一要加強政策宣傳。多途徑多形式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闡釋,實現維修資金的合理充分利用,提高群眾知曉率獲得感、滿意度。
二要強化部門協同。住建、財政等部門要圍繞各自職能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強化責任落實,保障業主合法權益。
三要從嚴監督管理。住保部門要進一步規范維修資金的日常管理工作,管好用好維修資金這筆房屋的"養老金",并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維修資金使用管理的全過程監督,確保維修資金使用透明、安全、高效、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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