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城鄉規劃局
(2016年3 月18日)
編制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家、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咨詢處理,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附表八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我市貫徹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精神,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強機制抓落實。成立了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黨組成員、工會主席任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確保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形成了市局、二級單位、縣(市)規劃局聯動的政務信息公開網絡。同時,強化“一把手掛帥,副職領導具體抓,責任落實到人”的工作機制,做到責任劃分清楚,力求量化、細化,形成縱到底、橫到邊、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體系。
(二)定制度保運轉。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審查制度》、《衡陽市城鄉規劃局業務公示制度》等,政務公開責任、審議、評議、反饋、備案和監督等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邁上制度化的軌道。
(三)重培訓提素質。積極組織全規劃系統相關人員學習政務信息公開法律法規、操作程序等,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與效果。
(四)抓宣傳擴影響。在衡陽日報、衡陽晚報開辟了常態化規劃宣傳專欄,每天都有規劃信息見報,確保規劃編制、審批、執法等各個工作全面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五)重監督增實效。充分發揮75名社會規劃監督員的作用,全面接受他們對規劃核心業務的監督,促進規劃走向公開化、陽光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2015年,我局信息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規劃業務,共對建設項目選址、用地、規劃設計方案、建設工程處罰補辦規劃許可等共計公示300項,衡陽市酃湖公園、市廻雁峰改擴建工程、二環路、三環路等市民普遍關心的重要規劃均通過模型、報刊、網絡等進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公開,增強規劃工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二是工作動態,通過衡陽市規劃局門戶網站及時發布規劃新聞動態120多條。三是“三公”經費,將本局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予以公開。四是政府采購,本局的大型采購項目,如辦公用品等均予以公開。五是人才招聘,我局向社會發布招考公告,招聘了75名社會規劃監督員,切實做到了公開、公平、公正,選人用人公信力明顯增強。
(二)公開形式:
1.利用市政府黨政門戶網站、衡陽市城鄉規劃局網站公開信息情況;
2.定期通過簡報、日報、電視臺等其他公開方式公開部門信息情況;
3.配備信息公開相應設施、設備,利用政務信息公開欄、干部公示欄、服務公示牌等公開本單位信息情況。
4.主動公開本單位信息統計數據(表格附后)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全年接受群眾申請公開1起.
(二)申請處理情況。全部按申請予以公開。
四、咨詢處理情況
全年提供服務類信息數3000條,接受網上咨詢53人次,現場接待人數424人次,咨詢電話接聽接聽120人次,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26788人次。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全年接受行政復議8起,行政訴訟13起。
六、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項目公示牌由項目申請單位承擔制作費用,其它信息公開全部免費。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主要問題。2015年度,全局信息公開在深化公開內容、完善公開載體、配套公開措施、加強基礎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信息公開的主動性要進一步增強,信息公開的合力要進一步形成;信息公開的時效性要進一步提高,重點要突出,質量要增強;信息公開的形式要進一步豐富,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群眾的需要。存在這些問題和不足,需在今后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二)具體改進措施。一是拓展公開范圍。按照《條例》精神和省市相關要求,全面梳理政府信息,確保應公開的全部公開。嚴把質量關、保密審查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不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二是強化依申請公開工作。將把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作為重點來落實,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三是強化督查落實。將政務信息公開與黨風行風建設同部署、同落實、同督查、同考核,努力糾正該公開的不公開,不該公開的亂公開,搞半公開、假公開等行為,促進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八、附表
1.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 量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235 |
其中: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154 |
新增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3 |
2.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 量 |
申請總數 | 條 | 2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1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1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0 |
其中:(1)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信息不存在”數 | 條 | 0 |
(3)“非本部門掌握”數 | 條 | 0 |
(4)“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0 |
(5)“免予公開范圍1”數 | 條 | 0 |
(6)“免予公開范圍2”數 | 條 | 0 |
(7)“免予公開范圍3”數 | 條 | 0 |
(8)“免予公開范圍4”數 | 條 | 0 |
(9)“免予公開范圍5”數 | 條 | 0 |
(10)“免予公開范圍6”數 | 條 | 0 |
(11)其它原因 | 條 | 0 |
注:免予公開范圍指《規定》第十條所列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
3.咨詢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位 | 數 量 |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 條 | 3000 |
網上咨詢數 | 人次 | 53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424 |
咨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120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26788 |
4.申訴情況統計表
指 標 | 單位 | 數 量 |
行政復議數 | 件 | 8 |
行政訴訟數 | 件 | 13 |
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其中:對本部門首次處理不滿意的行政申訴數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