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衡陽市城鄉規劃局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衡陽市城鄉規劃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衡陽市城鄉規劃局概況
衡陽市城鄉規劃局是負責全市城鄉規劃事業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處級行政單位。
一、職能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我市城鄉規劃的有關地方性政策及規范性文件。
2.承擔市域內城鎮體系規劃、市本級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以及鄉集鎮規劃、村莊布局規劃的編制、報批及實施管理的責任;督促、檢查、指導各縣市及南岳區村鎮體系規劃、縣城總體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報批及實施管理的責任。
3.承擔城鄉規劃設計及方案評審和專家論證的責任,參與建設項目工程的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
4.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的責任,核發選址意見書,參與可行性研究和設計任務書的報批工作。
5.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制定市本級土地儲備及土地交易中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責任。
6.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責任,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包括改變臨街建筑立面)的建筑物、構筑物、臨時建筑和道路、橋梁、管線等市政工程設施以及防災、園林綠化、城市地下空間、戶外廣告的規劃審批和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承擔城鄉規劃設計市場以及城鄉勘察、工程測量管理的責任。
8.承擔各項建設項目審批后跟蹤管理的責任,查處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建筑使用性質和違法違章建設行為,參與查處違反城鄉規劃占用土地行為,受理規劃行政復議案件。
9.承擔市本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上建設工程規劃(含村民建房)管理的責任,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10.承擔全市城鄉規劃隊伍的業務培訓和城鄉規劃科技管理工作的責任。
11.承擔指導、監督、檢查縣(市)及南岳區規劃業務工作的責任。
12.參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
13.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根據編委核定,我局內設11個科室,所屬事業單位8個。
內設科室分別是: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審計財務科、用地規劃科、工程規劃科、規劃設計科、市政規劃科、村鎮規劃科、審批服務科、園區規劃科、法規科。
所屬事業單位分別是:雁峰規劃分局、石鼓規劃分局、珠暉規劃分局、蒸湘規劃分局、規劃監察大隊、規劃研究中心、規劃科技信息中心、規劃設計院。
本部門決算為匯總決算,納入編制范圍的決算單位包括:
1、城鄉規劃局部門本級
2、雁峰規劃分局
3、石鼓規劃分局
4、珠暉規劃分局
5、蒸湘規劃分局
6、規劃監察大隊
7、規劃研究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詳情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決算總收入3142.35萬元,比上年增加107.45萬元,增加3.54%,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2019年度決算總支出3070.73萬元,比上年減少2155.88萬元,減少41.25%,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及專項支出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3142.3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008.57萬元,占95.75%;其他資金收入133.78萬元,占4.25%。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3070.7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92.47萬元,占74.66%;項目支出778.26萬元,占25.34%。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008.57萬元,比上年減少26.33萬元,減少0.87%,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人員調動相關經費撥款減少;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936.95萬元,比上年減少2289.66萬元,減少43.81%,主要是因為機構改革機構改革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及專項支出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2936.95萬元,占本年支出95.65%,比上年減少2215.08萬元,減少43%,主要是因為機構改革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及專項支出減少。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2936.9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5萬元,社會保障就業支出142.5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64.5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495.39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28.3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5.57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429.85萬元,決算數為3070.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5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
年初預算為20.5萬元,支出決算為20.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67.82萬元,支出決算為142.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4.97%。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為190.31萬元,支出決算為96.3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0.61%。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為41.14萬元,支出決算為20.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8.96%。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81.06萬元,支出決算為48.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9.29%。
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76萬元,編制年初預算時,將該科目支出統一編制到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
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
年初預算為2753.45萬元,支出決算為168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1.08%,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相關支出減少。
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08.83萬元,編制年初預算時,將該科目支出統一編制到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
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7萬元,該科目為機構改革后劃入的新科目,故年初預算未編制支出數。
1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39萬元,該科目為機構改革后劃入的新科目,故年初預算未編制支出數。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175.57萬元,支出決算為85.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8.74%。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158.6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912.15萬元,占基本支出88.58%,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獎勵金和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246.54萬元,占基本支出11.42%,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63萬元,支出決算為17.48萬元,完成預算的27.75%,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上年相同。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22萬元,支出決算為0.31萬元,完成預算的1.41%,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公務接待任務減少;與上年相比減少1.08萬元,減少77.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公務接待任務減少。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41萬元,支出決算為17.17萬元,完成預算的41.88%,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公務用車任務減少;與上年相比減少10.8萬元,減少38.6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公務用車任務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31萬元,占1.78%;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7.17萬元,占98.23%。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31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個、來賓19人次,主要是召開2018年度規劃系統年終總結表彰大會所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7.1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17萬元,主要是公務車燃油費、保險費和維修費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6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意見》(衡政函[2014]73號)和《衡陽市預算績效管理暫行辦法》(衡財績[2014]439號)等文件要求及全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對2019年預算執行進行了全面評價,預算執行率為100%。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246.5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434.01萬元,降低63.78%。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相關經費支出減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2萬元,用于購買會議用礦泉水;開支培訓費1.05萬元,用于職工繼續教育培訓。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數153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53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3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8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1.31%。
(四)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單位共有車輛6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5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門取得的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是指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