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9年度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20年1月14日
一、總體情況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等有關法規精神,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9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全面部署信息工作
2019年度,按照信息公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了建設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規范建設領域行政行為。年初,局黨委和局務會議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一是明確了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二是決定以衡陽市黨政門戶網站、市住建局網站作為主要渠道,并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報刊、簡報和設立公共查閱點等宣傳渠道的補充作用,及時公布我市建設信息。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
制定了建設工程網站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了各科室(單位)信息公開工作職責,要求將全局工作動態、政策法規、規劃計劃及規范性文件等信息及時主動地向社會公示,切實保障群眾知情權。
(三)加大輿論宣傳力度
2019年,市住建局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簡報、互聯網等媒介,及時有效地宣傳建設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讓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四)大力開展文件梳理及學習培訓工作
1、利用網絡集體學法,一改紙質學法傳統,帶來時代新風。組織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了《湖南省2019“七五”普法讀本》,并采用無紙化考試系統進行“七五”普法年度考核。
2、組織全體干部參加衡陽市干部教育網絡培訓,現已全部完成學習任務。
(五)逐步完善網上收集意見及答復機制
以紅網·衡陽城市論壇、黨政門戶書記市長信箱、“12345”政府服務熱線、局長信箱為重要平臺,完善了網上收集意見機制,及時回復群眾提出的問題。以信息公開帶動辦事公開,以辦事公開帶動便民服務,進一步推動市住建局信息公開、網上辦事和電子政務工作的有機結合和良性互動。
(六)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公開的主要內容
公開信息的主要內容包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知、公告、工作動態、政策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業務工作等,全年共公開各種信息450篇。
(2)公開形式
一是互聯網。通過衡陽市黨政門戶網、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公開信息。
二是其它渠道。通過電視臺、報紙、辦公地點板報、簡報等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全年,接到申請信息公開15條,其中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9條。已對申請人進行了書面答復,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就相關政策、具體單位等進行了解釋說明。
四、12345政府服務熱線辦理情況
2019年全年受理12345熱線工單324個,辦結324個,辦結率100%。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無信息公開事務方面的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現階段未對公眾申請公開信息收取任何費用。
七、2020年信息公開工作思路
圍繞市委、市政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繼續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通過加大宣傳力度、學習先進經驗、夯實基礎工作、創新信息平臺等手段,在擴大公開內容和范圍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066 | 減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0(四月已移交城管執法局) | 減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 | 減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7 | 185.74萬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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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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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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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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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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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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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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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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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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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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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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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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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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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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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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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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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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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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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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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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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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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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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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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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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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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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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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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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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 提高認識。信息公開,不僅反映我局信息公開工作,也反映工作本身,是更好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功能的重要途徑。通過政府信息公開,能夠系統反映與本局相關的重要情況,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基礎數據支撐。要進一步深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作用的認識,切實提高工作主動性、自覺性,不斷提升信息公開工作實效性。
2. 加強領導 要有針對性地加強領導,確保內部協調有力,相關情況和數據做到應報盡報,全面準確。信息公開工作主管科室要加強指導,配強工作力量,確保工作質量。
3. 明確責任。局機關分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人員是第一責任人,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領導責任。要明確專門
機構和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并且制定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了各科室(單位)信息公開工作職責,要求將全局工作動態、政策法規、規劃計劃及規范性文件等信息及時主動地向社會公示,切實保障群眾知情權。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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