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規范我市直管公房管理,增強國有資產管理力度,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升值,提高住房保障能力,特制定了本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臺背景
一是國家有政策。解決好城鎮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住房困難問題,提高住房保障能力,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一項重大舉措。二是現實有需求。2015年,我市出臺了《衡陽市直管公房管理辦法》(衡政發〔2015〕9號)文件,現已超過法定期限,已不能滿足工作需要,需重新修訂。三是審計有要求。去年,市審計部門對我市直管公房管理等相關工作進行了審計,并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意見,要求我們進一步規范直管公房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
二、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全文3929字,內容共7章37條。
第一章為總則,共6條。主要闡述了制定《辦法》文件依據、適用范圍,對直管公房進行定義。明確了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的職責,明確直管公房管理相關工作經費的管理方式和使用范圍。
第二章為權證管理,共2條。主要明確直管公房的權屬登記和產權產籍管理。強調了對直管公房拆遷賠償和直管公房取得、轉移、變更、滅失的審批程序。
第三章為經營管理,共13條。主要明確直管公房租賃范圍、方式,明確住戶承租直管公房的相關要求。強調承租人的安全責任、不能違規使用直管公房的義務及對違規行為的處置方式。進一步規范直管公房變更的處理形式和辦法。明確無租撥用房屋的條件、租賃合同簽訂和管理。根據新時代的要求,對直管公房的租金標準、收取方式和減免政策進行了完善。
第四章為修繕管理,共8條。主要規定直管公房維修、修繕的相關要求,增加了定期安全檢查的工作內容和鑒定為危險房屋的直管公房處理辦法,以及修繕費用的列支報批程序。
第五章為拆遷管理,共5條。主要明確直管公房因各類情況征收拆遷的報批程序、拆遷賠償的原則及方式。規定承租人在拆遷安置及過渡時的處理辦法,以及房屋拆遷賠償時租金繳納和后續管理。
第六章為法律責任,共2條。明確承租人違反《辦法》的法律責任以及相關管理人員在管理過程中的責任追究。
第七章為附則,共1條。明確本辦法施行日期和有效期,同時廢止《衡陽市直管公房管理辦法》(衡政發〔2015〕9號)文件。
三、辦法主要亮點
(一)明確職責分工。根據我市市、區兩級財權、事權體制改革部署,結合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三定"方案,《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和各城區政府相關部門具體職責,從根本上解決了市、區兩級之間、各部門之間職責邊界不清,聯而不緊,合而不強的問題。
(二)統一認定標準。《辦法》明確了直管公房承租人的條件,明細了租賃期限、租賃到期后合同續簽及承租人變更的條件、方式和管理。規范了危險房屋的承租人騰退后的去向及安置方法。增加了無租撥用房屋的相關規定。
(三)適度調整政策。主要體現在拆遷管理上,將原"在原地段實行產權調換"的規定修改為"在原地段實行產權調換,或同地段安置,或貨幣補償",取消了"建設單位和承租人可按被拆遷房評估價購買產權"的條款,以保證國有資產規范管理,不流失。
(四)規范工作機制。一是進一步明確了租賃合同制度。《辦法》明確了市直管公房合同期一般不超過3年,租賃期到期必須續簽合同,包括無租撥用房屋。進一步明確在城區范圍內有自有住房的不得承租直管公房。二是規范了資產和權屬管理。《辦法》明確以市住保中心為產權人辦理不動產登記,并按規定登記入賬、編制資產報告,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三是強化了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市、區兩級政府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職責分工和監督范圍。明確直管公房管理人員在日常管理工作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理類別的和方式,以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圍,真正做到管好、用好直管公房,保證國有資產的升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