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陽市應急管理局委員會文件
衡應急黨﹝2023﹞ 3號
中共衡陽市應急管理局委員會
關于劉朝陽等同志職務職級任免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經局黨委會研究同意:
劉朝陽同志任應急指揮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行政審批服務科副科長職務、原職級自然免除;
劉洪福同志任火災防治管理科科長,免去其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職務;
王亮同志為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提名人選(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政策法規科副科長職務、原職級自然免除;
肖體糧同志任辦公室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試用期一年),免去其辦公室副主任職務、原職級自然免除;
唐小兵同志任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科)副科長職務、原職級自然免除;
周發武同志任安全生產巡查督查科安全生產監察專員,免去其宣傳教育科(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管理科)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職務;
易偉同志任市地震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范遠同志任宣傳教育科(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管理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
席建光同志任風險監測和減災救災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
黃霞明同志任防汛抗旱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原職級自然免除;
胡爭鳴同志任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科副科長,免去其應急指揮中心副主任職務;
吳斌同志任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原職級自然免除;
周杰偉同志任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羅德澄同志的應急指揮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柳學群同志的火災防治管理科科長職務;
免去尹鏡明同志的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職務;
免去田連春同志的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副科長職務。
中共衡陽市應急管理局委員會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