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縣市區應急管理局、松木經開區安全生產監管局,各非煤礦山企業:
現將《2024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4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2024年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按照全國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要求,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主線,以“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和《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簡稱《八項硬措施》)為抓手,壓實各方責任,嚴格源頭管控,深化隱患排查整治,強化重大災害治理,提高“四化”水平,提升監管效能,推動非煤礦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確保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一、推動各方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1.加強政策學習宣貫。以學習宣傳貫徹兩辦《意見》和《八項硬措施》工作為重點,常態化開展“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活動,開展好安全生產月等主題宣傳活動,堅持“誰執法、誰普法”,將每次監督檢查作為一次安全宣傳的機會,確保各非煤礦山企業理解不走偏、貫徹不打折、落實不走樣。
2.壓緊屬地責任鏈條。督促各有關縣市區落實地方領導包保責任制度,地下礦山和尾礦庫要逐礦逐庫明確包保責任人,制定包保責任清單,落實包保措施,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在3月底前更新并在主流媒體上公告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地方政府領導安全生產包保信息。督促屬地人民政府壓實對已閉庫尾礦庫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日常巡查維護和重點時段安全管控。
3.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從制度制定、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技術管理、資金投入、教育培訓、外包管理、應急處置等方面具體細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全過程責任體系,持續深化反“三違”活動,依法做到安全責任、投入、培訓、管理和應急救援“五到位”。
二、開展礦山安全生產精準執法
4.深化安全風險分級結果運用。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監管辦法》要求,科學劃分每座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風險等級,落實分類分級屬地監管,消除監管盲區。對C、D級礦山實施重點安全監管,分別每半年、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C、D級礦山數量較2023年有所減少。
5.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用好礦山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用電量監測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四不兩直”、明查暗訪、交叉執法等工作方式,綜合運用停產整頓、公開曝光、“黑名單”、聯合懲戒、關閉退出、行刑銜接等措施,從嚴從重追究違法違規行為法律責任。
6.深入開展外包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對轄區非煤礦山外包工程開展全覆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推動非煤礦山企業統一負責外包工程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取消井下勞務派遣用工。凡是發現礦山企業掛靠、違規發包轉包分包工程的,承包單位違規掛靠施工資質、未按規定書面報告有關事項的,地下礦山將爆破作業專項外包的,依法責令限期整改直至停產整頓。
7.強化部門聯動檢查。與國家礦山監察局湖南局建立聯席會議、聯合檢查、信息共享等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協調聯動機制,充分發揮“1+1>2”的作用,有效形成監管監察合力。聯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加強對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督促指導,扎實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8.堅持執法檢查和督導幫扶相結合。廣泛開展調查研究,了解企業所思所想,對想干好、肯投入的非煤礦山進行定向技術指導幫扶,幫助企業消除事故隱患,提升安全生產水平,努力形成企業主動強化安全生產、防范遏制事故的良好局面。
三、著力管控礦山重大安全風險
9.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持續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尾礦庫安全規程》和《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等安全標準規范,逐企逐礦“過篩子”,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堅決防范遏制地下礦山墜罐跑車、中毒窒息、火災、爆炸、透水、冒頂坍塌、露天礦山邊坡跨塌和尾礦庫潰壩、泄漏事故。
10.強化重點時段安全風險防范。督促企業加強復產復工、重要節假日等敏感時期礦山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汛期、極端天氣等重點時段尾礦庫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嚴格落實尾礦庫汛期現場安全管理“管住水、護住坡、看住井、應好急”要求,做好非煤礦山災害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及時報告和出現事故征兆等緊急情況及時撤人工作,有效落實落細針對性安全管控措施。
11.深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督促企業對前期雙重預防機制的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持續建立實用、管用、愿用、會用的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加快扭轉制度和實際“脫節”現狀,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風險自主管控、隱患排查治理能力。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先行先試,推動雙重預防機制運行與“智慧化”礦山、監管信息化并軌,運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雙重預防機制運行效率。
12.加強停產停建礦山和關閉廢棄礦硐安全防范。進一步加強長期停產停建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協同自然資源部門結合打擊“洗洞”盜采金礦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打擊擅自啟封已關閉取締礦井(硐)、廢棄礦井(坑)和潛入已停工停產停建礦井(硐)盜采礦產資源等行為。密切與公安、自然資源、林業等部門工作聯系,對衡南縣花橋鎮、常寧市白沙鎮和西嶺鎮等重點地區開展聯合督導,堅決防范遏制非法盜采礦產傷亡事件。
13.配合做好涉礦生態環保工作。積極完成省應急管理廳、市生環委等有關部門交辦的涉非煤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防范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跟蹤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群眾信訪件辦理、祁東田家沖尾礦庫閉庫銷號、南岳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關停礦山安全隱患整改、耒陽砂石土礦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等工作推進落實情況。
四、持續提升礦山本質安全水平
14.推進非煤礦山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督促各相關縣市區確定“三個一批”企業名單和具體攻堅任務,推動同一個礦體分屬2個以上不同開采主體的非煤礦山,生產建設作業范圍最小距離不滿足相關安全規定的非煤礦山,以山脊劃界的普通建設用砂石露天礦山等企業整合重組。鼓勵大型礦山企業兼并重組和整合技改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確保大中型礦山占比穩步提高,提高非煤礦山生產規模和辦礦水平。
15.常態推進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督促相關企業綜合采取物探、鉆探、化探等工程措施相互驗證,查清3至5年采掘范圍內各類隱蔽致災因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調整每座礦山災害防治等級。推動建立完善礦山隱蔽致災因素動態普查臺賬,動態掌握各類隱蔽致災因素情況;對普查不清的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對弄虛作假的推倒重來,嚴肅追究礦山企業和普查單位責任。長期停產停建礦山和整合礦山復工復產前,必須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并完成相應治理。
16.大力推動“四化”建設。加大中央省屬企業“四化”建設推進力度,選樹一批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非煤礦山,推動非煤礦山智能化建設提速擴面,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監測監控、人員位置監測、通信與圖像監視等系統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實現井下作業場所無視頻不作業,強化以點帶面、逐步推進,推動非煤礦山安全高質量發展。
17.推進安全標準化創建活動。加強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和評審工作的督導,助推所有正常生產的企業按期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及以上水平。將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要求的企業作為安全監管重點,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督促企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對未開展、開展不力、進展緩慢的企業,要通過實地督導、專項通報、媒體曝光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
18.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及時編制、修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并編寫評估報告。督促地下礦山、尾礦庫“頭頂庫”建立應急廣播等通信設施,確保應急指令能夠清晰傳達至影響范圍內所有人員。督促尾礦庫“頭頂庫”汛期前主動協同當地政府組織下游居民開展聯合應急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