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負責人:廖義智
機構地址: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解放大道16號
辦公時間:(秋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春夏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郵編:421001
電話:0734-8853858 傳真:0734-8853858
郵箱:358427100@qq.com
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衡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8〕59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處級。
第三條 市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和服務工作,協助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對有關問題進行協調,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辦理中央和省、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實。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六)組織開展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七)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向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信息和情況;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
(八)負責衡陽南岳機場建設、管理和運營的協調。
(九)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市政府辦公室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科。負責市長的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全市性會議的審核。
(二)秘書二科。負責常務副市長的政務服務工作。辦理有關公文,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督促有關事項落實。
(三)秘書三科。
(四)秘書四科。
(五)秘書五科。
(六)秘書六科。
(七)秘書七科。
(八)秘書八科。
(九)秘書九科。
以上7個秘書科的職責是:負責副市長的政務服務工作。辦理有關公文,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督促有關事項落實。
(十)機要文電科。負責文電的收發運轉及公文的起草、審核和印制工作;負責文電保密、機要通信和文書檔案、印鑒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的業務指導。
(十一)綜合科。負責辦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辦機關重要文件、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辦機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重大事項的督查落實;負責辦機關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綜合、上報;負責辦機關的法律事務;負責規劃、實施和管理辦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為市政府領導同志及機關辦公業務信息化服務;負責電視電話會議的相關保障工作。
(十二)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負責辦理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并督促落實;督促檢查市政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并報告市政府;負責全市重點民生實事督查考核工作;負責協助全市政府系統績效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的業務指導。
(十三)建議提案科。負責聯系市人大、市政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交辦、催辦工作;負責市人大、市政協來文的辦理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參加市人大、市政協有關會議、活動的聯絡工作。
(十四)機場管理辦公室(市政府機場管理辦公室)。負責衡陽南岳機場建設、管理和運營的協調;負責航線開辟、市場開拓、臨空產業發展、凈空保護等工作的協調。
(十五)組織人事科。負責辦機關和歸口管理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檔案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辦黨組會議的會務組織、會議紀要起草和有關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辦機關和歸口管理單位的干部及工作人員考核有關工作。
(十六)行政科。負責辦機關國有資產、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負責辦機關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會議室統籌安排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車輛調度、管理、維修、保養,確保市政府領導同志及市政府機關公務用車;負責駕駛員的安全、作風、紀律教育,參與有關交通事故的協調處理。
(十七)財務科。負責辦機關財政預算、決算的編制、執行和支出審核、呈報工作;配合做好辦機關的資產管理工作。
(十八)保衛信訪科。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公安部門搞好治安聯防和綜合治理工作,維護市政府大院正常辦公秩序;負責辦機關來信來訪的接待等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府機關來訪人員的疏導工作。
(十九)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負責市政府機關總值班工作,指導市政府系統、各縣市區政府做好值班工作;負責值班信息報送工作,傳達落實省、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批示。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第五條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84名。設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1名,副秘書長7名(其中5名兼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處級督查專員2名(其中1名兼任督查室主任);正科級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科長、市政府常務會議秘書各1名,正科級督查專員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3名。
機關后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2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第六條 市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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