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3月1日正式施行。2月24日,我市召開《衡陽市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條例》宣傳貫徹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楨干、副市長楊洪峰出席會議。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秸稈露天焚燒問題。自2021年啟動《條例》立法工作以來,經過多次的調研、征求意見、論證、審議,《條例》于2021年10月20日由衡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查批準后,定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共二十七條,主要對秸稈種類、職責范圍、宣傳教育、焚燒流程、巡查執法、舉報查處、秸稈收貯點(站)建設、激勵機制、資金補貼、表彰獎勵、責任追究和法律責任等事項作了規定。
劉楨干要求,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深刻領會《條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要狠抓落實,加強宣傳學習,加大項目投入,加大執法力度,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要強化保障,加強部門聯動,健全工作機制,實施政策傾斜,有效形成部門協作的工作合力,引領并推動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全面、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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