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氣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20年1月20日
編制說明:本報告根據國家、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內容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項內容。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我局貫徹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精神,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
我局高度重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為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和規范化,確保政務公開工作不斷取得實效,成立了衡陽市氣象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譚湘民局長任組長,黃峰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政務公開日常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在實際工作中,我局也始終將推行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注意研究和解決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帶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和規范發展。
(二)加強輿論宣傳
2019年,我局充分利用互聯網、報刊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擴大全社會對施行《條例》的知曉度和認知度。加大氣象部門《防雷減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防災減災科普知識的宣傳力度,大造宣傳聲勢,通過3·23世界氣象日、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日現場宣教為主的氣象災害應急宣傳活動。
(三)開展了學習培訓
參加了電子政務辦組織的培訓學習,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南,并將工作任務層層落實到各科室。每周開展氣象法律法規、防雷安全等知識學習,同時通過舉辦培訓、講座等多種形式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規范性培訓。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
在運行實施過程中,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聯絡員名單,指定辦公室1名人員為政府信息公開責任人(聯絡員),建立了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二是以“服務”促公開,以聯系紐帶保暢通,不斷強化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三是在制度建設上,制定了《衡陽市氣象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分工,責任分解到人,從制度保證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 數量 |
行政許可 | 61 | -4 | 57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 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 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自 然 人 | 商 業 企 業 | 科 研 組 織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記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開 | 1.屬于國家 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 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6.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轉結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信息公開的內容還不夠完善;信息發布的時效性仍有待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途徑還不夠廣泛。
(二)改進措施
1.進一步加強和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及時報送本部門、本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更新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
2.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3.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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