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衡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8〕59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衡陽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以下簡稱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對外加掛衡陽市文物局牌子。
第三條 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關于上述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訂、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體育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加強監督檢查和評估,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促進融合創新發展。
(二)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體育事業,實施資源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加強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動對外交流與合作。
(三)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產業發展,促進經營主體、經營模式多樣化和投資渠道多元化,壯大傳統產業,培育孵化新型業態。
(四)指導全市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市場發展,制定實施市場開發戰略,加強市場經營行業監管,規范市場經營行為,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市場推廣,推進全域旅游。
(五)管理全市性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重大活動,加強整體形象宣傳推廣,擴大活動影響力、輻射力,發揮活動示范帶動效應。
(六)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和文物、旅游、體育、新聞出版(版權)行政執法,監管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和網絡游戲服務。
(七)負責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體育行政審批。
(八)推進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體育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基礎設施、組織網絡、人才隊伍建設,強化經費投入保障。
(九)指導藝術創作與藝術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具有導向性、代表性、地方性、示范性文化藝術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
(十)協調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文物違法案件的查處,申報、保護、監督管理世界文化遺產,協調有關部門保護管理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以及傳統村落,管理和指導考古工作,審核和申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負責文物和博物館設立資質資格認定以及文物進出境有關許可和鑒定,指導文物和博物館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管理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優秀民族文化。
(十二)指導全市廣播電視事業,負責各類廣播電視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實施全市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加強廣播電視節目內容、質量及傳輸、監測、播出、覆蓋監管,指導、協調電信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群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和群眾體育機構和隊伍建設,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
(十四)推行奧運爭光計劃,科學設置與布局全市競技體育項目,組織管理體育訓練和各級體育競賽活動,加強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和運動員社會保障,指導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五)擬訂市直文化旅游廣電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相關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十六)指導市直文化旅游廣電體育系統黨的建設。
(十七)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