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審計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第一部分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主要職責
(二)內設機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及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及增減變化原因的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專業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主要職責
1、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貫徹執行中央、省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審計工作政策,參與起草審計、財政經濟有關規范性文件,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及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向市直有關部門、縣市區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負責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進行審計。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直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調控措施以及管理體制、機制的建議。
5、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一是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二是區政府財政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三是市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四是市屬國有企業和融資平臺、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五是市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六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工程決算情況,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七市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八是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6、按規定對市管黨政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市審計局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指導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7、負責城市建設、管理及公用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負責重大項目稽查,負責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結算和調整概算審計。組織建設項目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指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
8、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9、負責審計署、審計廳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以及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項目的組織實施。
10、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11、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機構工作,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的內部審計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對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進行核查。
12、與縣市區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同辦理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任免事項。
13、組織審計我市駐外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市屬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14、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系統的應用,負責審計信息化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組織審計市政府和國有企業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組織開展全市審計系統電子數據審計培訓和考試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審計局設24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行政科、法規審理科、綜合計劃科、審計執行科、財政審計一科、財政審計二科、金融與社會保障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企業審計一科、企業審計二科、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一科、經濟責任審計二科、經濟責任審計三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一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二科、固定資產投資三科、外資外經審計科、電子數據審計科、內部審計指導科、組織人事科、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
2019年本部門公開決算為匯總決算,納入編制范圍的決算單位包括:市審計局本級,和市審計服務中心。本次公開為包含二級機構的匯總決算。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公開表格見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及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19年度收入總額3432.3萬元,較2018年度增加983.67萬元;2019年度支出總額2876.45萬元,較2018年度增加418.07萬元。收支規模變動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發放2018年度績效考核等獎勵;二是扶貧及“創衛”等相關經費支出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19年度收入總額3432.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275.83萬元,占比95.44%、其他收入156.47萬元,占比4.56%。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19年度支出總額2876.4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27.77萬元、占比77.45%,項目支出648.68萬元、占比22.55%。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719.98萬元,較2018年度增加285.84萬元,增加11.74%,變動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發放2018年度績效考核等獎勵;二是扶貧及“創衛”等相關經費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一)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市審計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19.9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4.56%,與2018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85.84萬元,增加11.74%,主要是2019年度發放2018年度績效考核等獎勵及扶貧、“創衛”等相關經費支出增加。
(二)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市審計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19.9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33.1萬元,占比89.4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1.74萬元,占比3.74%;衛生健康支出118.7萬元,占比4.36%;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4萬元,占比0.2%;住房保障支出61.04萬元,占比2.25%。
(三)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市審計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406.03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719.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3.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947.19萬元,支出決算為100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09%,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調整。
(2)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42.14萬元,支出決算為42.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數為101.74萬元,支出決算為101.74萬元,完成預算100%。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數為83.09萬元,支出決算為83.09萬元。完成預算100%。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
年初預算數為35.61萬元,支出決算為35.61萬元。完成預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數為61.04萬元,支出決算為61.04萬元。完成預算100%。
(7)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審計業務(項)。
年初預算數為1177.36萬元,支出決算為1021.46萬元。完成預算86.76%。
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縮開支。
(8)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70萬元。
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項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227.7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828.33萬元、占比82.07%,公用經費399.44萬元、占比17.93%。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差旅費、水電費、培訓費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及增減變化原因的說明
(一)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19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84.4萬元,支出決算為17.86萬元,完成預算的21.16%,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39.4萬元,支出決算為8.02萬元,完成預算的20.3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各項制度,相關支出進一步減少,與上年相比減少0.67萬元,減少7.71%,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各項制度,相關支出進一步減少。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45萬元,支出決算為9.84萬元,完成預算的21.87%,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各項制度,相關支出進一步減少。與上年相比減少0.19萬元,減少1.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各項制度,相關支出進一步減少。
(二)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8.02萬元,占44.9%,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9.84萬元,占55.1%。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8.02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10個、來賓620人次,主要是考察調研和業務交流活動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9.8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84萬元,主要是維修、燃料、保險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詳見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情況及增減變化原因的說明。
市審計局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99.44萬元,較2018年度減少2.77萬元。市審計局嚴格貫徹厲行節約要求,有效控制機關運行經費開支。
2、一般性支出情況。
市審計局2019年度支出會議費1.25萬元,參會人數約70人,內容為全市審計工作會議;2019年度支出培訓費3.68萬元,培訓約160人次,主要為審計業務及創衛相關培訓。
3、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
市審計局2019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4、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2輛(含二級市審計服務中心車輛1臺),執法執勤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臺(套)。
第四部分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門取得的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四、基本支出:是指市審計局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五、項目支出:是指市審計局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是指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附件
衡陽市審計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