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道路綠化帶整改整治政府采購項目
工程結算審計結果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和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工作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對衡陽市道路綠化帶整改整治政府采購項目工程結算進行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衡陽市道路綠化帶整改整治政府采購項目主要是對城區主次干道人行道進行“硬改綠”,施工內容包括:1.改造15條主次干道“硬改綠”(船山西路、蒸陽南路延伸段、蒸陽北路、湘江東路、白沙大道、蒸水南堤、蓮湖路、解放路、衡州大道、紅湘路、雙橋南路、玉麟路、常勝西路、立新大道、湘江南路);2.公園整改整治(岳屏公園、南郊公園、動物園等);3.各城區街道、公園、景區、廣場栽植彩葉及其它喬木;4.城區街道新建及維修路沿石。
該工程通過政府采購公開招標,由湖南鑫茂園林建設有限公司中標,中標價29,252,577元,2016年5月5日開工,2016年6月4日竣工。工程養護期一年,2017年6月27日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相關單位對該項目竣工驗收,質量評定為合格工程。
該工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為衡陽市園林局,施工單位為湖南鑫茂園林建設有限公司。
二、審計結果
該工程送審造價32,159,915元,相關評審機構初審造價29,548,451元,初審核減造價2,611,464元;我單位審定造價28,470,890元,核減造價1,077,561元。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船山西路人行道連接花壇冬青柱數量有誤,核減造價。
2.蓮湖路人行道連接花壇金森女貞面積有誤,核減造價。
3.主次干道樹池更換工程不屬于此次施工范圍,核減造價。
4.路段內原有樟樹人行道板、回填土和回填砂礫工程量重復計算,核減造價。
四、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上述問題,我單位于2019年1月3日出具了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報告進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