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
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0年8月27日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
衡陽市審計局局長 傅 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報告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衡陽市審計局組織開展了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今年的預算執行審計圍繞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促進政策落實到位,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公共資金績效來開展工作,注重揭示預算管理和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市財政局組織實施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總工會、湖南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衡州監獄、市殘疾人聯合會、市老干部活動中心等7個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按照審計全覆蓋要求,通過審計大數據平臺實現了公共資金審計全覆蓋。
一、財政工作基本情況
2019年,根據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決議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財政運行呈現平穩發展態勢,有力地促進了全市的經濟社會發展。
一是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269.91億元,同比增長1.97%,其中稅收完成210.11億元,同比增長1.64%;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105.3億元,同比下降5.69%,其中稅收完成86.24億元,同比下降3.09%。二是優化支出結構、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436.22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72.7%。三是落實國家減稅政策,全年新增減稅約22億元以上;籌措資金3億元,成立衡陽市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加入國省再擔保合作體系,緩解企業融資難題。四是深化集中支付改革,加強日常管理,推進存量資金回收工作常態化,基本實現了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改革全覆蓋,加強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推進網上審核,嚴格支付審核監督,堵塞管理漏洞。
(一)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市本級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年初預算687096萬元,實際完成629385萬元,是年初預算的91.6%;上劃中央和省級收入年初預算513159萬元,實際完成423601萬元,是年初預算的82.55%。其中:上劃中央收入350598萬元、上劃省級收入73003萬元。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年初預算963716萬元,實際完成1333051萬元,是年初預算的138.32%。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年初預算1469339萬元,實際完成1712970萬元,是年初預算的116.58%,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1621913萬元。
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年初預算1469339萬元,實際完成1559281萬元,是年初預算的106.12%。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年初預算1000萬元,實際完成1007萬元。
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年初預算1000萬元,實際完成5425萬元。
(四)社保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年初預算234035萬元,實際完成298537萬元,是年初預算的127.56%。(同口徑)
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年初預算213519萬元,實際完成257144萬元,是年初預算的120.43%。(同口徑)
二、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一)市財政局組織實施本級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1、預算安排欠合理,部分單位預決算差異較大。
納入此次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的7家單位年初預算收支總額均為52731.68萬元。其中,市總工會等4家單位超收17421.37萬元,差異率67.7%;財工院等5家單位超支16375.87萬元,差異率56.84%。預決算差異較大。
2、部分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
一是國有資產產權收益等非稅收入2286.85萬元未及時上繳國庫;二是2019年年底四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余額20742.91萬元未上繳市財政專戶。
3、財政事務中心管理核算的土地報批規費賬戶未及時撤銷,年末資金結存5375.67萬元未及時使用。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1、市農業農村局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市農業農村局2019年度年初預算收入4658.65萬元,實際收入4273.09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385.56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為:涉及機構改革劃出119.52萬元、劃入420.92萬元,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調減32.3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調減662.65萬元、其他收入調增8萬元。
2019年度支出總額3839.26萬元。當年收支結余433.83萬元,加上上年結余494.79萬元,2019年底累計結余928.62萬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不完整,上年結余540.9萬元未納入2019年度年初預算,其中:原農委494.79萬元、原畜牧水產局17.5萬元、原農機局15.54萬元、原農開辦13.07萬元。
(2)財務管理或支出不規范。一是超范圍發放24人有毒有害保健津貼7.59萬元;二是原畜牧水產局未對生態補償費實行專賬管理,其中28.71萬元支出不規范;三是原農開辦基建賬務未并入機關財務賬,涉及基建資產2816.22萬元。
(3)4.68萬元食堂資產未及時入賬。
(4)原農機局往來款項及長期借款清理不及時。其中:應收款項86.37萬元、應付款項6.66萬元、長期借款18萬元。
(5)原畜牧水產局個別政府采購程序不規范,涉及金額25萬元。
(6)國有資產收益應繳未繳財政,涉及金額760.18萬元。一是原農開辦收取租金500萬元應繳未繳財政,在基建賬戶坐收坐支;二是原畜牧水產局個別資產未記固定資產,租金260.18萬元應繳未繳財政。
(7)市農業農村局在機構改革財務和資產移交過程中,移交銜接不暢,賬務處理不清,資產核對不明。一是市農業農村局與原農開辦機關財務、基建財務及工會賬均未交接入賬;二是農業農村局與原農機局機關資產、往來賬及部分憑證未及時核對交接。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19年度年初預算收入19261.11萬元,實際收入16637.69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2623.42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為第三次國土調查等項目經費撥款減少。
2019年度支出總額15795.62萬元。當年收支結余842.07萬元,加上上年結余3633.79萬元,剔除財政收回存量資金50.29萬元,2019年底累計結余4425.57萬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不完整,上年結余3583.5萬元未納入年初預算。
(2)預算編制與實際執行偏差較大。2019年度年初預算19261.11萬元,實際收入16637.69萬元,較年初預算減少2623.42萬元。
(3)決算報表編制不準確。一是原市國土局9個二級機構“三公”經費2019年度實際支出40.74萬元,部門決算報表中在“其他支出”科目列支;二是因公出國(境)費用6.01萬元在“差旅費”科目列支。
(4)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三公”經費49.3萬元,其中:原市國土局5個二級機構無預算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43萬元,原市規劃局無預算支出因公出國(境)費用6.01萬元;原市國土局8個二級機構超預算支出“三公”經費20.86萬元。
(5)未按規定撤并銀行賬戶22個,2019年底余額19525.77萬元。其中,原市國土局下屬二級機構21個,年底余額19266.22萬元;原市規劃局1個,年底余額259.55萬元。
(6)15.97萬元差旅費報銷不規范。
(7)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一是原規劃局固定資產賬實不符,賬面價值3590.39萬元資產未根據機構改革資產移交實際情況進行賬務處理,資產交接未履行報批備案手續;二是購買4.74萬元電腦未計固定資產;三是11臺車輛報廢審批不規范,造成賬實不符129.92萬元;四是所屬單位門面資產管理不規范,3個門面未辦理產權登記、未入賬計入固定資產,少收門面租金1.71萬元,2.02萬元租金未上繳財政。
(8)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本級未及時征繳土地出讓金120621.9萬元。
(9)所屬大雁公司依托國土部門行政審批事項開展中介業務,收取29家用地單位集體土地征地拆遷服務費402.53萬元。
3、市總工會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市總工會2019年度年初預算收入4514.28萬元,實際收入7271.85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2757.57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為省級財政撥款、專項慰問資金及工會經費等追加1110.06萬元,上級補助收入增加1647.51萬元。
2019年度支出總額6143.95萬元。當年收支結余1127.9萬元,加上上年結余7791.12萬元,2019年底累計結余8919.02萬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決算差異過大。2019年市總工會本級總收入7271.85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2757.57萬元;全年支出總額6143.95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1629.67萬元。
(2)14.56萬元支出報賬手續不齊全。
(3)應收往來款項20.02萬元清理不及時。
4、湖南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湖南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年初預算收入13271.24萬元,實際收入25133.87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11862.63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為生均經費、職業教育、課題經費等項目支出增加3376.09萬元、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增加2598.04萬元、債務預算收入增加6000萬元,同時其他收入減少616.2萬元等。
2019年度支出總額24805.87萬元。當年收支結余328萬元,加上上年結余196.56萬元,2019年底累計結余524.56萬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不完整,以前年度累計結余196.56萬元未納入年初預算。
(2)預算收支編制與實際收支相差較大。財工院預算收入13271.24萬元,較實際收入25133.87萬元,相差11862.63萬元;預算支出為13271.24萬元,較實際支出24805.87萬元,相差11534.63萬元。
(3)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費用833.88萬元。一是無預算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89萬元;二是超預算支出公務接待費、培訓費、會議費及委托業務費等820.99萬元。
(4)學費等非稅收入391.35萬元未及時上繳財政。
(5)往來款項清理不及時,其中:應收款項935.22萬元、應付款項247.17萬元。
(6)學費等相關收費不規范。一是未補償應征入伍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23.98萬元;二是超標準收取學生空調費33.84萬元;三是違規替校內經營機構代收保管箱租賃費132.32萬元。
(7)原衡陽市機械技工學校整體資產和5棟公寓資產未入賬,既無原值也無評估價值,造成資產賬實不符。
(8)11592.42萬元在建工程應轉未轉固定資產。
(9)未按規定程序實施政府采購125.62萬元。
(10)違規支出費用或發放津補貼。一是違規支付教職工期末考試監考費、考務費164.58萬元;二是違規支付銀行貸款業務金融服務費61.07萬元;三是違規發放離退休人員院內生活補助154.94萬元。
5、衡州監獄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衡州監獄2019年度年初預算收入7272.77萬元,實際收入9969.92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2697.15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為增人增資、績效獎勵等增加991.17萬元,其他收入增加1705.98萬元(主要為各監區上繳營業收入)。
2019年度支出總額9808.72萬元。當年收支結余161.2萬元,加上上年結余21.28萬元,2019年底累計結余182.48萬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不完整,以前年度累計結余21.28萬元未納入年初預算。
(2)年初編制其他收入預算300萬元,遠低于2018年度各監區實際營業利潤798萬元。
(3)超預算支出電費、差旅費、維修費等費用303.75萬元。
(4)監獄改擴建工程投資未納入機關行政賬統一核算,涉及金額21465萬元。
(5)2個工程未辦理政府采購手續,涉及金額44.22萬元。
6、衡陽市殘疾人聯合會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市殘疾人聯合會2019年度年初預算收入3077.9萬元,實際收入1557.56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1520.34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為納入預算管理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直接撥付項目單位。
2019年度支出總額3664.42萬元。當年收支結余-2106.86萬元,加上上年結余2339.38萬元,剔除財政收回存量資金23.68萬元,2019年底累計結余208.84萬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應收未收衡陽博愛兒童康復醫院有限公司康復中心大樓項目合作費82萬元。
(2)將價值154.8萬元的醫用設備交由合作公司使用,未收取相關費用。
(3)市殘疾人綜合服務大樓在建工程未納入行政賬核算,涉及金額3057.93萬元。
7、衡陽市老干部活動中心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市老干部活動中心2019年度年初預算收入675.73萬元,實際收入779.75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104.02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為增人增資、工會經費及老干部書協活動經費等增加。
2019年度支出總額764.83萬元。當年收支結余14.92萬元,加上上年結余10.29萬元,2019年底累計結余25.21萬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學費收入繳存程序不規范,將收繳的學費存入個人臨時賬戶再上繳財政非稅收入賬戶金額117.72萬元。
(2)未按規定對實有資產建立固定資產卡片登記管理制度,涉及金額1102.86萬元。
(三)大數據審計實施情況
今年繼續使用審計大數據平臺對公共資金實現了審計全覆蓋,重點關注納入預算管理的部門單位“三公”經費安排和使用情況,重點核查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并對在大數據審計中發現問題疑點的171家單位進行了核查,拓展了數據審計的廣度和深度,基本實現了預算單位支出審計全覆蓋,起到了規范管理和提示預警的良好作用。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單位“三公”經費預算編制不科學,與支出實際情況不相符。
(1)部分單位“三公”經費無預算有支出。審計抽查發現32家單位無年初公務接待費預算,其中8家單位2019年度實際支出10.7萬元,其余單位未列支公務接待費;65家單位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其中12家單位2019年度實際支出49.07萬元,其余單位未列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三公”經費預決算差異過大。2019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總額9820.12萬元,決算(草案)總額3413.02萬元,預決算差異率65.24%,其中抽查發現4家部門單位較年初預算總額34.2萬元超支16.55萬元;156家部門單位較年初預算總額6809.82萬元節支3781.0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數與實際支出相差較大。
2、個別單位決算支出不規范,涉及金額55.35萬元。
(1)6家單位違規將因公出國(境)費列入其他支出科目,涉及金額21.81萬元。
(2)1家單位通過旅行社開展黨建活動,支出不規范,涉及金額0.54萬元。
(3)市地方海事局在未獲船主授權的情況下,違規將應發放給船主個人的船舶改造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承接船舶改造業務的第三方公司,涉及船舶22條,金額共計33萬元。
3、2家單位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涉及金額22.38萬元。
大數據審計發現的問題,涉及到其他預算單位的,市審計局已向有關單位下達督促整改函等審計文書予以處理。
三、審計整改及案件移送情況
審計發現的問題,涉及政策執行和制度建設層面的,市審計局以審計情況專報等形式上報政府,督促相關部門整改規范;財政財務收支方面的一般性違規問題,有關單位已按審計機關的要求及時處理和糾正,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審計共發現違法違紀案件或問題線索2條,其中移送市紀委監委1件、移送主管部門1件,上報了《我市機構改革單位財務及資產移交工作亟待引起重視》《我市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建立健全土地供應機制 確保土地出讓金及時征繳到位》《衡陽市總工會應在工會經費的“征管用”方面下功夫》《湖南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津補貼發放現象亟待引起關注》《我市信息化項目建設亟待規范》等6份反映體制機制性和長期性普遍性問題的審計情況專報,下達督促整改函15個,相關部門正在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后續審計整改及案件查處情況,將在今年12月的審計整改報告中具體反映,市審計局將報請政府召開審計整改專題會議,針對不同類別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要求,向存在問題的部門和單位下發審計整改清單,實行跟蹤整改,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到位。
四、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
(一)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和合理性,加強對預算執行的指導性和約束力。
一是不斷細化年初預算編制,將年初預算精確到具體項目或單位,壓縮預留預算指標規模,減少資金分配的隨意性,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及完成質量;二是加強對部門單位各項收入來源預算編制的指導與約束,系統分析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及決算完成情況,逐步提高部門單位預算編制的準確性,提升部門單位合理確定收入與安排支出的理念與能力;三是嚴格貫徹中央厲行節約與“過緊日子”的要求,對部門單位全口徑收入與支出進行系統管理和監督,守住“三公”經費與一般性支出等指標紅線,杜絕個別單位轉嫁或隱匿支出的可能,提升財政管理能力。
(二)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統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預算執行質量,力求做到年內資金撥付進度相對均衡,避免資金指標下達過于集中,影響資金投向的科學性及資金使用的效益性,加強對資金支出進度的跟蹤檢查,防止人為滯留現象;二是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最大限度盤活存量資金。定期了解各單位賬戶及財政相關賬戶核算內容及余額情況,分析賬戶存量資金規模及成因并采取相應盤活存量的政策措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規范國有資產管理,確保資產如實入賬且收益及時上繳。
一是盤清家底,全面履行資產管理職能,做到資產購買、使用、變動、處置等環節合法合規,做到賬實相符,堵住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規范資產收益管理,建立健全資產收益定價、收取及上繳相關規章制度,規范相關流程,實現資產收益管理的合理化、公開化、透明化;三是進一步加強問責,對資產管理不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堅決依法查處到位,同時對監管不力的職能部門追責問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市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充分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設性作用,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助力我市建設成為名副其實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現代產業強市和最美地級市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