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司許〔2025〕3號
準予變更登記行政許可決定書
衡陽市仁濟司法鑒定中心:
你中心向本機關提交變更衡陽市仁濟司法鑒定中心機構負責人劉勝軍為王琪的申請,經審查,相關變更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司法部《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和《湖南省司法廳關于委托市州司法行政機關實施部分司法鑒定管理權限的通知》的規定,本機關決定批準你中心機構負責人變更為王琪。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衡陽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司法廳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衡陽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衡陽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