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9-16文檔來源: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根據國務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以及農業農村部、財政部《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精神,我們組織起草了《湖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實施方案》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分為七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以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作為政策實施指引,堅持開拓創新、公平公正,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第二部分為實施重點,提出突出穩產保供、支持自主創新等6個支持方向。第三部分為補貼機具范圍和資質,強調優先保障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機收減損、丘陵山區農業生產急需、農機裝備補短板、農業其他領域發展急需,以及事關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農業機械。第四部分為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與上一輪政策基本保持一致,對農機創新產品、應急救災機具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有新規定。第五部分為資金分配與使用,明確資金用途,對資金余缺調劑、使用監測等方面提出要求。第六部分為補貼操作流程,農業農村部采納了湖南經驗做法,要求對高風險機具進入補貼前須開展現場演示評價。第七部分為實施要求,強調嚴把補貼機具資質關口,推動落實農機鑒定屬地管理責任,強化多部門聯合查處和省際聯動處理,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二、新舊政策主要變化 與2021—2023年政策相比,我省新一輪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擴大了補貼范圍。將補貼范圍由之前的62個品目增加至80個品目,新增了喂料機、網箱養殖裝置等畜禽水產養殖和棉花收獲機等經作機具;將農民急需的糧食烘干、噴滴灌和茶葉初加工等成套設備納入補貼。 二是提高了補貼標準。可對10個重點支持機具將補貼額測算比例由常規的30%提高至35%;可對生產急需的移動式烘干機、履帶式拖拉機、履帶式收獲機等3類機具補貼額測算比例提高至40%;可對創新機具給予3年以下的特定補貼支持,將補貼額測算比例提高至35%。 三是加強了源頭管控。一方面,加強對鑒定環節的監管,要求對鑒定證書及其采信的檢驗檢測報告等投檔資料進行規范性抽查;另一方面,從嚴把好產品入口關,要求對高風險機具組織開展現場演示評價或驗證。 四是強化了工作保障。首次明確各級財政部門要保障補貼工作實施必要的組織管理經費,包括政策實施績效考核、機具核驗、信息化建設、第三方抽查核驗等工作經費。 總體來說,新政策立足于惠農利農,降低農戶購機用機成本;立足于補齊短板,解決丘陵山區農業機械化問題;立足于鼓勵創新,促進農機新質生產力發展;立足于綠色發展,推動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 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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