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民政局、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委(局)、扶貧辦、醫保局、殘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要求,現就建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對象(以下簡稱“兜底保障對象”)救助幫扶長效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個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個也不能掉隊。建立兜底保障對象救助幫扶長效機制既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精準扶貧方略,切實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保持政策穩定性、連續性的重要舉措,又是落實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要求的具體行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完善政策措施,抓好落實落地,切實做好兜底保障對象救助幫扶工作,編密織牢基本民生安全網,提高脫貧質量,鞏固脫貧成果,全面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
二、主要任務
(一)保障基本生活。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或特困人員供養范圍,確保應保盡保。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建立農村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保證農村低保指導標準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對兜底保障對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對象,要采取綜合保障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合理確定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管理服務能力,不斷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全面落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救助和照料工作。完善臨時救助政策,有序開展“救急難”工作,加大兜底保障對象臨時救助力度。(省民政廳負責)
(二)保障基本教育。確保兜底保障對象家庭子女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確保有學上、上得起學。強化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聯控聯保責任,實施兜底保障對象家庭學生臺賬化精準控輟。實施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按學籍屬地原則,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政策。落實普通高中兜底保障對象家庭學生資助、免費發放教科書等政策。積極開展“兩后生”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國家中職學校學生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加大“雨露計劃”職業學歷教育扶貧補助力度,對接受職業學歷教育的兜底保障對象家庭學生實施應補盡補。落實進城農村貧困人口隨遷子女享有普惠性學前教育資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等學生資助政策。(省教育廳、省扶貧辦等負責)
(三)保障基本醫療。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落實兜底保障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分類資助政策,將兜底保障對象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覆蓋范圍。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確保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政策有效銜接。兜底保障對象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保險支付后,家庭經濟仍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按照參保地醫療救助政策規定及時給予救助。特困人員因病住院首診原則上應選擇戶籍所在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定點的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近就醫,確因病情需要轉診到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轉診手續。特困人員在縣、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按照統籌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政策規定報銷后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含起付線以下的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統籌解決;在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或縣域外住院的,按各縣市區醫療救助政策規定執行。全面落實兜底保障對象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政策。(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等負責)
(四)保障住房安全。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入戶核查,做好兜底保障對象危房核實認定工作。推動差異化補助政策落實,加大對兜底保障對象的補助力度。落實符合條件的進城兜底保障對象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政策,兜底保障對象在穩定就業地可申請公租房,通過公租房實物保障和租賃補貼等方式給予幫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
(五)加強產業幫扶。要培育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帶動貧困戶長期穩定增收能力強的扶貧產業,力爭有產業發展能力和意愿的貧困戶有1個以上產業增收項目,有培訓意愿的貧困戶掌握1門以上就業創業技能。在直接幫扶、委托幫扶和股份合作等幫扶模式的基礎上,創新幫扶模式,強化資產收益扶貧,切實保障兜底保障對象長久受益。(省農業農村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扶貧辦等負責)
(六)加強就業幫扶。深入開展“311”就業服務行動,每年至少為登記失業的兜底保障對象家庭勞動力推薦3次崗位信息、提供1次職業指導、提供1次免費技能培訓信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加大就業援助力度。對有創業意愿及創業條件的兜底保障對象家庭勞動力,及時開展創業培訓,落實稅費減免、資金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有就業需求的進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低保對象可持身份證,到常住地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申請失業登記,常住地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平臺要積極為他們提供免費的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并加強跟蹤服務。加大對進城農村貧困人口的培訓投入,落實好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
(七)加大殘疾人幫扶力度。健全和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幫助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料困難。加強殘疾人教育培訓和就業服務,對兜底保障對象中的殘疾人開展實用技術或職業技能培訓,扶持自主創業。加強殘疾人康復與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建立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整合相關資源,推進兜底保障對象中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工作。市、縣殘聯要會同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疑似殘疾人摸底以及上門評殘和辦證,為家庭貧困和行動不便的申請人提供上門服務。對于符合條件且有意愿入住各類照護服務機構的兜底保障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要依托和整合現有公共服務設施為其提供集中照護服務;對于符合條件但無意愿入住各類照護服務機構的兜底保障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要動員組織其親屬、鄰居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其提供照護服務。(省殘聯、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等負責)
(八)加強養老扶幼幫扶。落實兜底保障對象參加社會保險優惠政策及代繳補貼政策,對行動不便的提供上門服務。繼續做好進城就業兜底保障對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及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按政策規定落實好相應養老保險待遇。積極主動開展進城貧困人口參保登記及繳費經辦服務工作。鼓勵有條件的鄉鎮敬老院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為兜底保障對象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償的集中托養服務。建立兜底保障對象中留守老年人、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落實定期探訪制度,完善信息統計臺賬,細化關愛保護幫扶措施,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意識,督促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等負責)
(九)引導社會各界共同幫扶。建立完善兜底保障對象“一對一”黨員干部聯系幫扶制度,確定兜底保障對象家庭幫扶聯系人,明確幫扶責任。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和村居基層組織作用,拓寬社會幫扶組織信息服務渠道,鼓勵和引導社會組織為失能、半失能兜底保障對象提供個性化幫扶服務。深入開展“戶幫戶親幫親、互助脫貧奔小康”活動,廣泛動員社會各界人士通過愛心捐贈、志愿服務、結對幫扶等形式參與幫扶,引導志愿者、愛心人士與失能、半失能兜底保障對象結對幫扶,大力提倡鄰里互助,協助解決失能、半失能兜底保障對象日常生活照料問題。(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等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協同、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各級民政部門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教育、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扶貧、醫保、殘聯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省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資金投入。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15號)精神,各級政府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科學合理編制困難群眾生活保障資金預算,增加資金有效供給,提升資金使用效益。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防止物價波動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負責)
(三)加強經濟狀況核查核對。進一步加強經濟狀況核查工作,健全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加快各部門信息系統的深度對接,盡快實現省居民經濟狀況核對系統與相關部門信息系統數據實時共享,對救助對象家庭經濟和財產狀況進行定期比對和評估,及時互通變化情況,確保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對象識別精準、救助精準。(省民政廳牽頭、各相關單位負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全面梳理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設置專題專欄,制作動漫片,編制宣傳手冊,讓兜底保障政策通俗易懂,走進千家萬戶。大力宣傳先進經驗、創新做法、特色亮點,發揮典型示范作用。積極開展優秀社會組織、愛心人士、志愿者宣傳活動,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脫貧攻堅。(省民政廳負責)
????本通知自2020年2月20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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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
2020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