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科技局 發布時間:2016-03-14
衡陽市科技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6年3月14日)
編制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家、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回應解讀情況,依申請公開,咨詢處理,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我市貫徹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及《湖南省政府網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精神,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及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為進一步深化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黨組在年初工作會議上對此項工作做出了部署,并將其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此外,重新調整了市科技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科室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了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加強輿論宣傳。我局及時在《衡陽日報》、《衡陽晚報上》、紅網衡陽站公開各類科技信息。同時,隨著新興媒體的快速發展,我局對網上輿論引導、網站建設、網絡信息管理的重視程度進一步提高,工作力度不斷加大。積極利用網絡開展正面宣傳,中央和地方網絡媒體及時報道和轉載湖南省報道,形成了較強的宣傳聲勢,對引導媒體、社會和網民了解、認識科技工作的重要性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特別是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群眾路線教育、民生建設等重大主題的網上宣傳,對引導輿論產生了積極作用,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三)開展學習培訓。為了切實加強信息化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升該縣信息化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我局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全市信息化工作培訓班。3月10日對全市科技系統的網站管理、新聞采編人員進行了專題培訓,并就當前信息化各項重點工作作了部署安排。重點就如何做好網站新聞采編、信息公開、政民互動、信息安全等方面工作進行培訓,教育全市科技信息員要以滿腔的熱情和良好的作風,扎扎實實推進信息化工作各項任務落實到位。11月28日,在局八樓會議室對全市所有農村科技信息工作人員進行為期天的業務培訓,大力提高了農村信息工作人員的能力素質。
(四)進一步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2015年度,我局配合市電子政務辦很好地完成了“衡陽黨政門戶網”的改造升級工作。根據新的目錄,我局積極探索,努力完成目錄所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材料,特別加強了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加快推進市科技局門戶網“衡陽科技信息港”改版升級,完善了公開目錄,增加了信息量,方便了市民辦事。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為進一步規范信息公開工作,讓廣大群眾更加了解我市科技工作的現狀。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讓權力在陽光下更好地運行。一年來,我局先后建立健全了信息員培訓、信息工作經費、信息工作采集、報送等制度。
(六)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二)公開形式:
1、互聯網;
2、公共查閱點;
3、政府公報;
4、電子顯示屏、戶外廣告、宣傳欄。
三、回應解讀情況
無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無
五、咨詢處理情況
共處理咨詢4次,均按時回復,得到了咨詢者的充分肯定。
六、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無
七、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八、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共參加市政府電子政務辦培訓6人次;我局組織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培訓82人次。
九、主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存在的問題:
(三)公開面不夠廣泛,公開的內容還不夠深入全面,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
改進措施:
(一)進一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堅持以監督促公開、以監督促落實,繼續把政府信息公開的考核納入目標考核體系,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三)進一步完善科技局門戶網站,優化網站相關欄目的設置,使之成為我局政務公開、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載體;
(四)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具體內容,從科技惠民的實際出發,進一步增強公仆意識、責任意識,使政府信息公開更好地適應群眾的愿望和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十、附表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378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89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3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3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289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96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93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一)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進一步優化,主動公開工作的日常化、常態化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信息公開側重點有待進一步明確,信息公開的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