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出臺背景
3月11日市政府辦下發《衡陽市企業“原地倍增”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來,市工信局牽頭起草了“原地倍增”支持政策。經過征求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市直園區及部分重點企業的意見,并先后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形成了《關于落實“三高四新”戰略推進“一體兩翼”建設支持企業“原地倍增”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
二、出臺《政策措施》的目的
深入落實湖南“三高四新”和衡陽“一體兩翼”戰略,聚焦現代產業強市建設,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著力促進企業規模和效益實現倍增,著力為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加快培育一批營業收入過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骨干企業。
三、政策的支持對象
堅持“扶優扶強”的原則,支持納入全市倍增培育企業名錄的企業,數量擬確定200家左右,近期遴選30-50家作為重點培育企業。遴選的范圍為:
(一)規模工業企業。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當年營收較上年度預期增長30%以上;2、上年度實繳稅金500萬元以上且當年實繳稅金預期增長50%以上;3、當年項目預期完成投資額1億元以上;4、2020年以來首次入規且當年營業收入和實繳稅金均較上年度翻倍。
(二)數字經濟企業。指納入國家統計局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行業企業,工信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當年營收預期增長20%以上;2、上年度實繳稅金30萬元以上且當年實繳稅金預期增長40%以上;3、當年新增員工100人以上。
(三)其他類型企業。工業企業、數字經濟企業以外的其他類型企業由市制造強市辦報市政府確定。
四、《政策措施》的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共十二條。第一至第八條提出支持倍增培育企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主要內容為:
(一)加大企業用地保障。對倍增培育工業企業因擴產擴能所需新增用地,符合協議出讓土地的,經市政府批準可按我市現行工業用地最低價格出讓并簽訂投資監管協議,其他類型企業視具體情況由市政府確定土地出讓價格。
(二)支持原地增資擴產。對倍增培育企業在不改變現有工業用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容積率或新建建筑物,可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予以優先調整,不再增加土地價款。
(三)支持技改貸款貼息。對實施技術改造(含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且當年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元以上的倍增培育企業,對其購置設備的貸款予以最高100萬元的一年貼息。
(四)給予個人所得稅獎勵。對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一定額度的倍增培育企業的高層次技術、管理人才,按照市區地方留成部分給予現金獎勵,或視情況給予等價實物獎勵。
(五)給予個人股權投資獎勵。倍增培育企業高管投資入股本企業,可對其個人新增股權投資部分所產生的收益而繳納個人所得稅市區地方留成部分全額進行獎勵。
(六)企業發展賦能。倍增培育企業可優先參加“船山論壇”路演,優先納入衡陽市上市后備企業庫。對倍增成效明顯企業予以表彰,加大輿論宣傳力度。
(七)加大融資服務力度。對倍增培育企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
(八)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對倍增培育企業發展難題,列入所屬產業鏈重點指導名錄,產業鏈鏈長優先協調解決。
《政策措施》第九至第十二條提出納入倍增培育企業名錄企業的門檻和享受政策的條件,以及政策的組織實施和試行期限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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