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2日舉行的《衡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現場,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衡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頒布后,市城管執法局將采取哪些措施推動《辦法》的貫徹實施?
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市垃分辦主任徐志毅:將以《辦法》正式施行為契機,加大宣傳力度、開展督導檢查,確保立法成效轉化為工作成效。
(一)廣泛宣傳發動。一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政府官網等媒體廣泛宣傳解讀《辦法》,提升全社會對《辦法》的關注度和認知度,營造生活垃圾分類的濃厚氛圍。二是充分發揮居委會、物業公司等的作用,深入小區、企業、學校等場所單位,以電子屏滾動播放、懸掛橫幅、發放傳單、張貼海報、組織宣講等形式,有效促進《辦法》的學習宣傳。三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多角度、高密度宣傳《辦法》出臺的重要意義、生活垃圾分類的規范,引導市民從我做起,從細微處做起,樹立垃圾分類新風尚,促進生活垃圾分類習慣養成。
(二)強化工作落實。一是完善分類處置體系。嚴格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準要求,更加便民化、人性化地配足配齊分類收集、運輸設施,構建分類收集和運輸網絡。二是加強協調配合。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涉及范圍廣、推進周期長,是一項復雜性、系統性工程,我們將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聯系,依托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完善交流機制,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斷提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水平。三是強化執法保障。對發現的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對群眾舉報的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線索及時核查、及時查處。
(三)加強指導督導。市、區垃分辦將組織生活垃圾分類宣講員隊伍,深入街道、社區和公共機構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培訓,進一步提升市民群眾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和參與率。同時,市垃分辦將組織不定期對各縣市區、市直園區和市直相關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工作不負責、措施不落實的單位和人員,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對各級各部門生活垃圾分類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記者:全民參與是生活垃圾分類落到實處的關鍵,請問《衡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是如何細化相關各方主體責任的?
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市垃分辦副主任戴孝明:《辦法》遵循“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示范引領、循序漸進”原則,明確了政府、部門、社會各方面職責,確保垃圾分類工作多層次開展、全方位覆蓋。《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對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社區等職責作了明確。《辦法》第六條規定了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對單位、個人,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職責作出規定。《辦法》第十七條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進行明確: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本單位為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有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和農村居住區,物業服務企業為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無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業主委員會為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無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管理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為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商場、賓館、集貿市場等經營場所和車站、碼頭、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為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為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公路、城市道路及其附屬設施和河流、水庫、城市河道、明渠水面及其沿岸地帶,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不能確定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并向責任區域公示。《辦法》第十八條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要履行的各項職責。通過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及組織職責,形成既各司其職、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強力推進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系統工程。
記者:《辦法》提到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那么按照這種分類標準,是否每個家庭都需要配備四類垃圾桶呢?并且分類后的生活垃圾能否按照四分類進行處置?
市垃分辦副主任、市環衛事務中心主任戴勝:每個家庭不需要設置四類垃圾桶。一般來說,家庭只需要配備兩個垃圾桶,用于分類收集每天產生的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即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并非每天都會產生,可以在家中短暫存放,再適時投放至規定投放點相應的分類收集容器中,可回收物還可交售至回收服務點或者回收經營者。
關于分類后的生活垃圾能否按四分類進行處置這個問題,我市明確了具體處理路徑,一是將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或者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采用循環利用的方式進行處置,加快推進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的規劃融合。二是將有害垃圾交由具備專業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至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三是將廚余垃圾每日清運,并采用生化技術等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四是將其他垃圾由環衛部門按現行環衛作業模式,中轉、運輸至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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