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7-18 來源:衡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衡陽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指南
一、貸款對象及條件: 1.職工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本人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 2.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得低于衡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每年公布的我市最低月繳存額; 3.職工家庭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4.職工在衡陽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未超過兩年(預售商品房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不動產權證書以登記之日起二年(含)內為準;建造、翻建自住普通住房的,自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起二年(含)內為準;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自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批復之日起二年(含)內并已竣工為準);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結清時間未超過一年或尚未結清,不受購房時間限制; 5.預售商品房需已支付占購房價款規定比例首付款;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狀況良好,且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7.同意按照規定設立抵(質)押、保證等擔保手續,且抵(質)押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8.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
二、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 |||||||||
貸款情形 | 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要素 |
貸款 年利率 |
貸款 期限 | 本套住房使用額度 | 抵押物 | ||||
最高貸款比例 | 最高貸款額度 | 單位開戶時間及 個人月繳存額 | 還貸 能力 | ||||||
購買首套住房 | 住房總價的80% |
80萬 | 1.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開設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并正常匯繳滿5年,且職工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限額為80萬; 2.所在單位開戶并正常匯繳未滿5年的,按以下規定辦理: (1)個人繳存時間未滿兩年的,貸款額度為30萬+上年度月平均繳存額×100計算,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 (2)個人繳存時間未滿三年的,貸款額度為30萬+上年度月平均繳存額×100計算,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 (3)個人繳存時間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貸款額度按30萬+上年度月平均繳存額×100計算,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 上述月平均繳存額不計補交部分(財政代扣單位除外)。借款人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在計算貸款額度時,可按夫妻雙方上年度月繳存額之和×100進行計算。 |
月還款額(含其他債務)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 | 首套住房5年以內(含5年)2.35%;5年以上2.85%;二套住房5年以內(含5年)2.775%;5年以上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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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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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加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或“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 )不得超過住房總價 |
所購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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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第二套住房 | 住房總價的70% | ||||||||
“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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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住房為住房總價的80%,二套住房為住房總價的70% |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首套住房5年以內(含5年)2.35%,5年以上2.85%;二套住房5年以內(含5年)2.775%,5年以上3.325%。 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規定同檔次商業銀行利率 | 最長 30年,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期限一致 | 所購商品房作抵押,住房公積金中心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商業銀行為第二順位抵押權人 | |||||
* 住房套數認定:以家庭成員(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住房登記查詢信息為準,包括已辦理不動產權登記的住房,及在住建部門網簽備案但尚未辦理不動產權登記的住房。 * 職工購買家庭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或申請家庭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禁止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 衡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與公積金中心按揭合作項目的自住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滿足購房需求時,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商業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 * “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協議銀行暫定為建行、湖南銀行、衡陽農村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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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貸款須提供的資料: | |||||||
序號 | 貸款資料名稱 | 期房按揭貸款 | 組合貸款 | 現房貸款(含商轉公) |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貸款 | 大修自住住房貸款 | 備注 |
1 | 《衡陽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 √ | √ | √ | √ | 1. 異地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衡陽市行政區域內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且須增加具有本市戶籍且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2. 家庭成員《有房/無房情況查詢證明》有效期限為一個月;個人征信報告的有效期限為兩個月。 | |
《衡陽市“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申請表》 | √ | ||||||
2 | 借款申請人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材料(夫妻雙方身份證,未成年小孩戶口本(含首頁)) | √ | √ | √ | √ | √ | |
3 | 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 √ | √ | √ | √ | √ | |
4 | 家庭成員《有房/無房情況查詢證明》 | √ | √ | √ | √ | √ | |
5 | 已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 | √ | √ | ||||
6 | 不動產權證書 | √ | √ | √ | |||
7 | 增值稅發票(僅限現房貸款) | √ | |||||
8 | 工程預算、稅費 | √ | |||||
9 | 住建部門出具的鑒定證明(房屋危險鑒定等級須達到C或者D級)、工程預算、竣工圖片 | √ | |||||
10 | 商業銀行借款合同、商業銀行貸款結清證明(未結清的提供商業銀行貸款尾款通知單) | √ | |||||
11 | 收入證明材料 | √ | √ | √ | √ | √ | |
12 | 借款申請人銀行約定還款卡(中、農、工、建、交通、郵儲、招商、湖南、長沙等銀行的I類借記卡) | √ | √ | √ | √ | √ | |
13 | 借款申請人、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個人信用報告(明細版)。注:有保證人的需提供保證人身份證明材料及個人信用報告 | √ | √ | √ | √ | √ |
注:1. 以上標√的須采集資料原件,審核與掃描。
2.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含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四、貸款辦理流程及貸款償還 (一)辦理流程 1.期房按揭貸款: ①借款人提出申請并提交貸款所需相關資料→②中心受理、審批→③合同面簽→④預抵押辦理→⑤發放貸款 2.現房貸款: ①借款人提出申請并提交貸款所需相關資料→②中心受理、審批→③合同面簽→④現房抵押辦理→⑤發放貸款 3.商轉公貸款: ①借款人提出申請并提交貸款所需相關資料→②中心受理、審批→③合同面簽(未結清商業銀行貸款的,待結清貸款、《不動產權證書》注銷抵押后)→④現房抵押辦理→⑤發放貸款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 ①借款人提出申請并提交貸款所需相關資料→②中心受理、審批(含現場查看)→③合同面簽→④現房抵押辦理→⑤發放貸款 5.組合貸款: ①借款人向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商業銀行提出申請并提交貸款所需相關資料→②住房公積金中心與商業銀行共同受理、共同審批→③住房公積金中心與商業銀行同步辦理合同面簽→④預抵押辦理→⑤住房公積金中心與商業銀行分別發放貸款 (二)貸款償還 貸款發放后的第二個月開始借款人應按月足額還款,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日,當月無對應發放日的,還款日為月末最后一天。 1.對沖還貸:下載“手機公積金”APP自行辦理。 2.提前還本:按月足額還款一個月后,下載“手機公積金”APP自行辦理,或者還款人攜帶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資料到中心任一管理部柜臺辦理(單次還款金額須達到2萬(含)以上)。 3.提前結清:按月足額還款一年后,下載“手機公積金”APP自行辦理,或者還款人攜帶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資料到中心任一管理部柜臺辦理。 |
五、階段性特別支持政策: 1.對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3年內在衡陽市行政區劃內落戶或就業的,最高貸款額度按當前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30%。 2.對我市引進人才、三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按當前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50%。 3.對購買裝配式建筑、星級綠色建筑、高品質綠色建造的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還可再上浮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