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94號),省衛健委、省人社廳、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 湖南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衛人發〔2022〕5號)和《省衛生健康委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全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衛人發〔2025〕7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25年基層衛生系列高級職稱(以下簡稱“基衛高”)的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適用于縣級醫院(不含南岳區、雁峰區、石鼓區、珠暉區、蒸湘區)、縣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不含南岳區、雁峰區、石鼓區、珠暉區、蒸湘區)、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參照執行。
二、申報條件
全市統一組織的“基衛高”申報評審有關條件詳見《2025年度衡陽市基層衛生系列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附件1)。
三、評審相關事項
(一)評審層次
本次評審設正高級和副高級,名稱分別為基層主任醫(藥、護、技)師、基層副主任醫(藥、護、技)師。
(二)專業設置
本次評審共設102個專業,詳見《2025年度衡陽市基層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專業設置和要求》(附件2)。申報專業發生變化時,須重新參加擬申報專業的考試。申報人員所從事專業不在專業設置之列的,可選擇相近專業申報。
(三)評價標準
綜合評審按照專業理論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5%、業績述職答辯20%(其中業績述職5%,業務能力答辯15%)、能力業績評價20%(專業能力評價材料15%,業績成果代表作5%)、用人單位評分10%、其他指標15%(包括年度考核、學歷、資歷、繼續教育、外語、計算機、進修學習、已立項的課題和科研成果等情況,其中繼續教育3%)構成綜合成績。參評基衛高人員需統一參加全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專業理論考試,專業理論考試成績在連續3個評審年度有效(自2026年起,理論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申報人員可自愿多次參加考試,選取最高成績參評(本次開評,考生可選取2023年、2024年或2025年專業理論考試成績參評)。
(四)有關傾斜政策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政策參照當年“省衛高”評審優惠政策執行。
2.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8〕3號)要求,基層全科醫生申報基層衛生高級職稱時,側重評價臨床工作能力,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
3.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辦發〔2017〕33號),在鄉鎮專業技術崗位累計服務滿20年且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申請單列評審職數。
4.符合《湖南省委組織部 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援藏援疆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22〕14號)、《湖南省衛生計生委 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援外醫療隊人員選派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衛國合發〔2015〕4號)有關規定(即“剛性”援疆等),達到申報高一級衛生系列職稱條件的人員,申報高一級職稱按2025年度申報參評要求提交相應評審材料,經答辯后,單列參加綜合評審,擇優通過。
5.柔性援疆專業技術人員申請享受基衛高評審優惠政策,按照原中共衡陽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落實柔性援疆工作人員有關待遇的通知》(衡衛組發〔2018〕19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不得申報情形
1.因涉嫌經濟或其它重大問題正在立案審查尚未結案,或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刑事處罰期間的人員,均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考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行政處分記過或者黨紀處分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2.違反其它職能部門規定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考評的。
申報參評人員在當年度確認文件下發前發生不得申報參評情形的,不予發文確認。
(六)責任追究
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要求,職稱申報評審工作中若違反相關紀律,分類責任追究如下:
1.申報人責任追究。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2.工作人員責任追究。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高評會組建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取消職稱評審權,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評委責任追究。凡違反評審紀律,故意泄露專家身份,或利用便利為本人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評審專家資格,通報批評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高評會責任追究。高評會未經核準備案、有效期屆滿未重新核準備案或者超越職稱評審權限、擅自擴大職稱評審范圍的,對其職稱評審權限或者超越權限和范圍的職稱評審行為不予認可;情節嚴重的,取消高評會組建單位職稱評審權,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評審程序
(一)申報與推薦(9月5日前)。
1.個人申報。2025年度全市“基衛高”實行網上申報審核與線下評審相結合。參評人員申報材料分為資格審查材料和業績評審材料。資格審查材料網上提交和線下審核同步進行,網上提交須按要求實名簽字、加蓋公章后掃描上傳,紙質材料單獨裝訂。具體操作流程按照《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9號)要求進行。業績評審紙質材料線下提交。參評材料中有關業績、資質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29日(含),其后取得的學歷、獎項、專利、論著及其他業績成果等,不作為2025年度有效參評材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同時申報參評當年度省衛高和基衛高。申報人員任職資格年限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
2.單位推薦與初審。單位按照“對崗(專業)申報”的要求,對符合本崗位(專業)申報條件的人員組織推薦。用人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基層衛生系列高級職稱申報參評人員單位考核評分細則》(即考核方案),經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用人單位應成立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評審工作領導小組須嚴格按照《評分細則》進行評分,并將擬推薦申報人員的基本情況(學歷、資歷、計算機、繼續教育、年度考核等)和《單位評分表》得分情況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復核。
用人單位應認真搞好思想素質、職業道德、業績貢獻和資格初審等評審工作,填寫好“真實性承諾書”,該扣分的要扣分,該一票否決的必須予以否決。凡單位隱報、瞞報、弄虛作假的,除追究申報者本人責任外,還將追究單位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縣市區資格復核(9月12日前)。
各縣市區人社局、衛健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基衛高申報材料于9月15日--16日報市職改辦。鼓勵縣直醫療衛生機構(特別是縣級三級醫院)人員申報省衛高,切實提高全市衛生人才隊伍能力水平。
(三)市州資格審查和材料分類編號整理。
市職改辦對參評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市衛生系列職改辦配合市職改辦對參評人員線下材料進行復審和整理編號。
(四)業績述職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綜合評審。
(六)結果呈報和公示下文。
五、其他事項
1.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3〕284號)規定,按每人600元的標準收取基衛高評審費(含面試費)。
2.有關申報表格請在衡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m.fu-954cc.com/hyswjw/)下載。
附件:1.2025年度衡陽市基層衛生系列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
2.2025年度衡陽市基層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專業設置和要求
5.2025年度衡陽市基層衛生系列高級職稱線上資格審查材料目錄
衡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