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 二、 改革方式 優化準入服務 三、責任單位 湖南省統計局 牽頭處室:省統計執法監督局,聯系電話:0731-82214286 四、 實施機關 湖南省統計局 五、優化準入服務實施辦法 湖南省統計局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優化準入服務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 號),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推廣網上業務辦理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7〕19號)文件精神,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逐步推行網上業務辦理模式。 二、壓縮審批時限 按照國發〔2018〕35 號文件要求,將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的法定審批時限壓縮三分之一,即從20個工作日壓縮至13個工作日。 三、精簡審批材料 1.審批機構能夠在線獲取核驗營業執照等材料的,不需申請機構提供;不能在線獲取核驗國內事業單位及國外企業營業執照等材料的,仍需提供相關材料。 2.取消調查機構資格認定中國家認可的外語類水平考試人員證書和用以證明申請機構有從事涉外調查管理能力的人員證書準入條件。 四、公示審批信息 在湖南統計信息網信息及省政府門戶網的政務服務欄目公示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公開辦理進度。 五、推進信息共享 推進統計部門與省級各個部門間信息共享應用,制定《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事中事后監管辦法》,加強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事中事后監管。 六、事中事后監管辦法 湖南省統計局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事中事后監管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 號),為進一步完善對全省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事中事后監管,制定本辦法。 一、 監管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49條第2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個人需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統計調查活動的,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請審批”。第32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第52條“涉外統計調查資格應當依法報經批準。統計調查范圍限于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第39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負責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3.《涉外調查管理辦法》(國家統計局令第7號)第10條:“國家統計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負責對申請涉外調查許可證的機構進行資格認定”。第30條、31條、32條、33條的規定。 二、監管方式 統計部門將會省政府的有關部門,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涉外調查活動的監督,加大對非法從事涉外調查的查處力度。 1. 統計執法檢查。 根據《涉外調查管理辦法》第30條、31條、32條、33條的規定,涉外調查機構和有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有權進行統計執法檢查,并依法作出處理。 2.投訴舉報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五十六條,個人和組織發現違法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有權向行政機關舉報,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核實、處理。舉報和投訴反映的問題經調查屬實后,應依法作出處理,并將查實情況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三、監管措施 (一)以誠信管理為基礎,實施誠信管理 1.制定誠信檔案管理辦法。明確記入誠信檔案的誠信信息的內容、界定、采集、管理等。對每個涉外調查機構建立誠信檔案,對于基本信息、法人代表、地址、經營范圍、處罰情況等數據要進行梳理、整合。 2.結合涉外調查機構建立的誠信檔案,對涉外調查機構進行評定分級,結果向社會公開。 3.強化信用信息的運用,推進分類監管的信息化運作。將監管過程中產生的信息納入到信用信息平臺中,進一步充實平臺數據。充分運用信息數據,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時效。 (二)以統計執法為手段,開展監督檢查 1.推廣統計“雙隨機”抽查機制。建立健全涉外調查機構名錄庫和執法檢察人員名錄庫,采取“雙隨機”抽查、專項督查等方式,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水平。 2.推行“雙公示”制度。完善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公示制度,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在湖南統計信息網、中國統計信息網、信用湖南網等網頁公示相關信息。 (三)以信用信息為依據,實施聯合懲戒 1.梳理聯合懲戒的信息和措施。依托信用信息平臺,對違法市場主體加大行政處罰和信用約束力度。加強部門協同監管,細化并嚴格執行執法協作相關規定,建立與相關單位信息共享、查處通報、案件抄送制度。 2.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打破部門監管壁壘,按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實現社會信用信息的聯動綜合利用,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約束機制,確保最大程度地實行威懾力度。 (四)以多方參與為理念,實施社會監督 1.涉外調查機構資格申請事項的審批結果進行信息公開。完善“雙公示”公示制度,事中事后監管各個環節所有內容向全社會公開,方便接受監督,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和公眾監督作用。 2.積極摸索第三方評估機制。在事中事后監管的過程中,通過統計專家庫,隨機抽取行業專家進行評估,并提供可觀公正的信息,同時摸索建立信用評級,為今后分類管理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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