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第241號提案的答復
水利提復〔2025〕1號(A類)
李孟翔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設立水利基礎設施養護站的提案》收悉,回復如下:
水利基礎設施管養分離是一種發展趨勢,多年來,水利部門在這方面做了許多有益的嘗試與探索,目前在小型水庫管護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管養分離的優勢
管養分離的核心是專業化管護,由第三方專業機構(養護站)與水利管理單位簽訂合同承擔水利工程養護職責。主要優勢有:
1.有利于集中精力抓好工程管理。隨著水利工程管理由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的轉變,管理單位的管理范圍發生了質的變化,由單純的管理工程向全面管理發展,由單純的社會效益型管理向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并重的管理模式轉變。由于管理任務加大,管理事務增多,管理單位實現“管養分離”,才能集中力量加強工程管理,才能通過管理出效益,徹底改變水利管理“大而全”的不足,以有限的人力物力在現在水資源的基礎上滿足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
2.有利于維修隊伍的自身建設。將維修隊伍從管理單位剝離出來,執行單一的維修養護任務,用施工企業辦法管理,可以促進隊伍建設,提高維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實現專業化管護。
3.養護質量可得到有效保障。管理單位將養護維修任務以合同方式交由專業維修養護隊伍承擔,雙方形成契約關系,管理單位以建設單位的身份對養護維修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相互制約與配合,使責任、權利更好地分離細化,責任體系得以加強,不僅可以有效保障養護維修質量,還可以降低養護成本。
二、我市將逐步推行水利工程管養分離
目前,我市許多縣市已推行小型水庫管養分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們將積極督促縣市區將水利工程管養分離推廣到灌排泵站、灌區工程等水利工程,著重探索水利工程實施管養分離后的管理辦法、標準、經費測算等工作,縣級人民政府要將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專業化水平。
感謝您對水利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衡陽市水利局
2025年7月28日
責任領導:肖志華 承辦人:劉君龍
聯系電話:18975401193
抄送:市政府辦(2),市政協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