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亞平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盡快解決農村人畜安全飲水的建議》收悉,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增加財政投入,對現有損壞的飲水設備進行維修和保養”的建議
多年來,中央對農村供水工程的維修保養有資金支持,從中央水利發展資金中列支,我市多年平均水平在1700萬元左右,2025年安排了1641萬元。這些資金都是由省級財政直接撥付到縣級財政,由水利部門安排到各供水工程。省、市、縣三級財政目前在這方面投入相對較少,大部分市、縣兩級財政基本沒有投入,主要原因是地方財政困難。
二、關于“對能建飲水點但以前沒建的地方,現規劃興建,盡量采用新技術新規范,使飲水設備具有一定的使用便利性和防污染能力”和“根據人口數和取水距離,以村為單位設置至少一個或多少的集中供水點,方便村民就地取水,更省時省力”的建議
當前,國家正在推行農村供水工程“三化”建設,即:城鄉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規范化;同時積極推進農村供水工程縣域統管,建立或引進專業化供水公司,推進城鄉供水統一管理,以實現農村供水專業化管護全覆蓋,全面提高供水服務水平。中央財政原則上不再建設小型供水工程,尤其是分散式供水點(水井),而是由縣域統管專業化公司負責轄區內農村供水工程的規劃、建設和管護。
三、關于“摸底排查原來留下來的泉水井進行水質檢測,對達標的水井進行規范修建”的建議
由于農村在用的泉水(水井)數量龐大,鑒于檢測成本高的原因,對其進行全面水質檢測不大現實,原則上只有在泉水(井水)出現水質混濁、有異味時,縣級水利部門才根據現場調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水井的修建可以報請縣級水利部門給予指導。
感謝您對水利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衡陽市水利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