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振輝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大全市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改造力度的建議》收悉,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根據農田分布、地勢高低等因素,重新設施科學合理的水渠布局,確保每塊農田都能得到有效灌溉”的建議。近年來,國家實施了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4號)和《湖南省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湘農發[2020]61號)明確了要優先在“兩區”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進行規模布局,大力支持“口糧田”建設;優先在符合條件的國家種子基地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優先安排干部群眾積極性高、籌資投勞能力強、工作基礎好的地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允許對2010年(含)以前立項的中低產田改造項目區進行提質更新,按照“填平補齊、避免重復建設”的原則確定項目建設內容,直接建成高標準農田。2011年及以后相關部門立項建設的高標準農田地塊,在國家規定使用年限內,不能再列入建設范圍。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區域、土壤污染嚴重的區域、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退耕還林還草區等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如衡陽縣溪江鄉沙溪村耕地面積約2000畝(其中水田面積1890畝),2018前上圖入庫977.71畝,2020年新建規劃實施了306.82畝,2024年年度項目規劃實施提質改造面積744.81畝。至今沙溪村還可規劃新建面積約700畝,改造提升面積約400畝,溪江鄉屬衡陽縣“十四五”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范圍內。
二、關于“采用堅固耐用且防滲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如混凝土預制板或U型槽等”、“在渠道沿線合理設置水閘、涵洞等水利設施”的建議。《湖南省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湘農發〔2020]61號)第十九條明確“農田建設項目渠道工程的設計應根據需求定流量、根據流量定斷面、根據斷面定渠型、根據渠型定襯砌材料和工藝。農田建設項目應推廣裝模振搗清水現澆混凝土灌溉渠、漿砌石襯排水渠及管道灌溉等;大型排水渠推廣使用透水混凝土、舒布洛克、雷諾護墊、植生磚及其他生態襯砌形式;科學設置消力池、取水碼頭、生物通道等。農田建設項目禁止在山區推廣大斷面預制 U型槽排水渠,禁止在山坡安裝U型槽引水渠,禁止預制U型槽+預制磚襯砌形式,禁止用預制空心磚建設機耕道路肩”。目前,新增建設和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全部嚴格依據《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30600-2022)、《高標準農田建設》(DB43/T876.1~10)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結合實際,統籌抓好農田配套設施建設和地力提升,確保工程質量和耕地質量。
三、關于“加強日常維護管理,定期安排專人巡查,及時清理渠道內的雜物和淤泥,發現問題及時修復”的建議。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后續管護有明確要求,既按照“誰受益、誰管護,誰使用、誰管護”的原則,明確產權歸屬和管護主體,健全管護制度,壓實管護責任,通過財政補助、村集體公益金提取、村民“一事一議”、使用者付費和市場化運作等多種方式,拓寬管護資金來源,保證工程在設計使用期限內正常運行。
感謝您對水利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衡陽市水利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