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現將《衡陽市水利局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嚴格執行計劃。
按照國務院及省政府相關工作要求,根據《湖南省水利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南省水利廳〉“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湘水辦[2018]98號)精神,我局制定了《衡陽市水利局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工作計劃》,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抽查計劃實施抽查。避免多頭布置、多頭執法、重復檢查,避免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造成干擾。
二、規范實施過程。
所有雙隨機抽查均應通過湖南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統一實施,并于11月30日前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對外公示抽查結果。要進一步完善省級平臺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全程通過省級平臺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工作,規范檢查文書檔案管理,確保雙隨機抽查的規范化、專業化,實現全過程留痕。
附件:衡陽市水利局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工作計劃
衡陽市水利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