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員與教育系統人事專干開展培訓座談。
十年磨一劍,只為公平計。
截至2024年9月30日,為期10年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機關事保)改革過渡期已結束。許多機關事保參保人員非常關心過渡期結束之后,養老金會有什么變化?近期,市社保中心通過走訪座談、問卷調查和梳理群眾來電來信,對"過渡期"的基本概念及參保人員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詳細解讀、回復,希望能有助于廣大參保人員準確理解機關事保改革精神及實質。
設立10年"過渡期",保障退休待遇平穩銜接
"過渡期"是機關事保制度改革中的一個常用概念。根據政策規定,過渡期為10年,即從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
為什么要有過渡期?在機關事保改革的初期,為保障參保人員退休后待遇平穩銜接,對2014年9月30日改革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員,設立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過渡期。
過渡期的計發辦法:參保人員在過渡期內退休,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新辦法低于老辦法的,按老辦法標準發放;高于老辦法的,在老辦法待遇標準基礎上,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類推,直至過渡期末年度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過渡期結束后的計發辦法:過渡期結束后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不再對比老辦法。
"10年過渡期養老金每年都要提高10%"?屬于誤解!
退休人員咨詢:我已退休幾年了,聽說10年過渡期養老金每年提高10%,過渡期已經結束了,會給我補發待遇嗎?
市社保中心回復:所謂"10年過渡期養老金每年都要提高10%"的說法,屬于誤解。對于已退休人員,養老金在辦理退休時已經核定,可以按規定參加往后年度的統一"調待",但不會因過渡期結束而調整補發待遇。
過渡期結束后退休的人員,養老金不會大幅降低
退休人員咨詢:過渡期結束后退休的人員,養老金會不會大幅降低?
市社保中心回復:不會。根據過去十年改革實施情況的反饋,絕大多數人通過新辦法核算的待遇比老辦法要高。具有正常工作履歷的人,無須擔心養老金會大幅降低。
養老金并不會因為過渡期結束而突然出現大漲
退休人員咨詢:我是2025年退休的,養老金會不會比2024年9月份前退休的同事大幅增加?
市社保中心回復:過渡期內新老辦法對比超出部分的發放比例,到2024年1月就達到了100%,與過渡期結束后的10—12月沒有差別。養老金并不會因為過渡期結束而突然出現大漲。
"中人""新人"職務晉升,對養老金計發影響日趨減少
參保人員咨詢:過渡期結束后退休的人員,其退休前的職務晉升對養老金的影響如何?
市社保中心回復:機關事保計發新辦法中,對于2014年10月前參加工作且存在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簡稱"中人"),不同職務級別有不同的視同繳費指數,因此退休前的職務晉升仍會影響養老金。隨著時間推移,中人整體上視同繳費年限隨之縮短,其影響也逐漸減少。
但對于2014年10月后參加工作的人員(簡稱"新人"),因為不存在視同繳費年限,退休前晉升的職務在養老金計發時影響很小。
對比不同時間退休的待遇高低,沒有實際意義
參保人員咨詢:是在過渡期內退休待遇高,還是在過渡期后退休待遇高?
市社保中心回復:如前面所述,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過渡期內退休,還是過渡期結束后退休,衡量其養老保險待遇高低的關鍵因素,仍由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水平的高低來決定,體現的是"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公平機制。而且,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一般由人事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批準,因此考慮對比不同時間退休的待遇高低,對于個人而言并無實際意義。
啟航新征程,改革再出發。
綜合過去十年改革實施情況和目前社保經辦實際狀況,市社保中心負責人表示,從2014年到2024年,機關事保改革走過了漫長的10年過渡期,逐步實現了各項新制度的落實落地。過渡期結束后,養老金計發辦法雖有所變化,但總體上新辦法將日趨完善、更加公平,能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