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駐衡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屆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標準
在畢業學年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按照每人15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同一發放對象只能享受一次。
二、發放程序
2025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采取線上自助申報方式受理,按“個人申報-學校初審-人社部門審核-資金撥付”的程序進
行。個人申請通過“湘就業”平臺線上自助申報,學校和人社部門均在“湖南省人社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進行審核。
(一)個人申報(7月29日至9月13日)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關注微信公眾號“湘就業”,通過注冊申請獲得個人登錄賬號,進入“高校畢業生服務專區—求職創業補貼”模塊,按照系統提示,完整準確填寫個人申請信息,并上傳有關困難證明及相應家庭關系證明材料(詳見《指南》),點擊“提交申請”完成網上申報,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傳材料不清、不全,審核部門無法有效核實的,畢業生應在審核期間按照系統反饋的審核意見及時重新上傳佐證材料,逾期未申請或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的視同自愿放棄申請。
學生所有申報事項與學校負責部門咨詢對接,請各高校層層傳達到院系、班級,通知學生利用暑假期間準備好相關證明資料并及時在“湘就業”提交申請,上傳相關資料,并注意關注學校初審是否通過。
(二)學校初審(7月29日至9月23日)
畢業生個人線上申請信息提交后,將上傳至省平臺學校初審端口,由畢業生所在學校進行初審。各學校要明確專人通過省平臺對畢業生申請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主要審核申請畢業生是否屬于畢業學年內,申請類別與佐證材料是否相符。審核工作要及時、分批次審核,留出時間給審核不通過的畢業生補充佐證資料。審核不通過的,學校應及時反饋畢業生本人,避免學生不及時關注審核信息,錯過重新上傳時間。
無論是否通過大數據校驗比對,申請人均需在申報頁面上傳完整、清晰的與申請類型對應的“困難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對通過系統校驗比對并按要求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的,學校可以不再要求學生提供相關紙質困難證明材料,只需收集申報表等基礎資料;對申報過程中系統校驗比對未通過,但認為自己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需要學校人工審核所有紙質資料并與系統核對。
初審完成后,需將初審通過的畢業生名單集中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省平臺學校審核端匯總并申報。
(三)人社部門審核(9月24日至10月18日)
人社部門審核學校遞交的申請材料后,將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在市本級人社局官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各高校根據審核名單,按照本文附件《申報指南》的要求整理紙質材料,報送市人社局就業服務中心。
今年的補貼工作中人社部門復審全部通過系統經辦,不再進行人社、教育、財政聯合會審,減少了紙質資料,請各高校認真開展初審,以提高復審工作效率。
(四)資金撥付
人社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按程序申領補助資金,各學校收到補貼資金后,原則上應在15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審核通過的畢業生個人銀行賬戶,不得截留、抵扣或代繳其他費用。因特殊情況未能撥付到發放對象的補貼資金,應由學校及時告知人社部門后予以退回。撥付完畢后,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個人的憑證提供至人社部門。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