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建復〔2024〕1號(A類)
趙文訓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延長建筑工地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年齡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延長建筑工地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年齡的建議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文件要求,“二、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目前,我市建筑行業農民工均以項目參保方式參加工傷保險,對參保年齡無要求。例如,顏克清,男,64歲,發生工傷后已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張才書,男,68歲,發生工傷后已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
二、關于為延遲退休政策做好熱身準備的建議
根據《關于湖南省工傷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20]55號),“在全省范圍內統一工傷保險參保范圍和參保對象,統一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繳費標準,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統一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統一工傷保險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
我市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工傷保險省級統籌。關于延遲退休等政策,我市將按照上級的政策要求嚴格執行。
三、關于適當增加工傷保險費率,以期做到收支平衡的建議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關于湖南省工傷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20]55號)等文件要求,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按照省級統籌的要求,全省工傷保險一至八類行業基準費率分別按0.6%、0.9%、1.2%、1.4%、1.7%、2.1%、2.4%、2.6%執行。工程建設項目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基準費率統一按工程合同總造價的1.8‰執行。
感謝你對我市工傷保險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責任領導:陳泰山 承辦人:楊美蓉
聯系電話:0734-8867115
抄送: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委(2),市政府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