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建復〔2024〕3號(B類)
孟妍彤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按年齡階梯發放農民養老金的建議》收悉,經研究,會同財政部門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發放政策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規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自2014年開始,農民養老金待遇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統一支付。《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20〕19號)第六點第(一)條規定:“中央和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分別由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確定。市州、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本地基礎養老金標準。”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結構及標準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制度的通知》(湘人社規〔2023〕22號)(以下簡稱《通知》)文件有關規定,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計算公式:月養老保險待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含息)÷139;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
基礎養老金主要是由國家和省基礎養老金主要由國家、省、縣市區財政保障。自2009年以來,國省先后9次提高基礎養老金,至2023年12月,我市基礎養老金為131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繳納的社保費構成,我市普遍較低。主要原因:一是目前絕大部分領待人員是自城鄉居保啟動以來已滿60周歲的,個人未繳納社保費,無個人賬戶養老金;二是超9成的參保人員選擇的是最低檔次年繳費標準,相應財政補貼金額較少,個人賬戶余額較低。
二、實現按年齡階梯增加待遇的難度
截至2023年底,我市城鄉居民參保人數為348.91萬人,應領取待遇105萬(含部分暫停待遇發放人員),實際領取待遇90.71萬,全年人均待遇水平為134.16元/月。
在不考慮70歲以上老人額外調待的基礎上,僅將現有90.71萬人養老金增至400元每月,則月人均養老金約需增支266元,人均年增支3190元,全市年增支28.94億元,以我市目前財力水平難以保障增支該部分調標待遇。
三、提高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的措施
《通知》規定,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檔次已由原來的13檔增加至15檔,最高繳費由原來的每年3000元提高到6000元,同時對參保人繳費給予每人每年30-100元補貼,對特殊困難人員實行政府代繳保費。要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必須解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金來源問題,我市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城鄉居保政策宣傳力度。引導參保群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按時繳納有補貼,早參保有保障。同時,鼓勵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補助、資助。二是逐步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情況,積極協調市縣兩級財政加大對基礎養老金的投入,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到2025年達到每人每月151元。
感謝您對城鄉居保待遇水平的關心,也感謝您代表人民對待遇調標發放的寶貴建議!您的建議也是我們的初衷,更是我們努力的方向。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突出問題導向,聚集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我們將始終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落實個人、集體、政府、社會等各方面責任,不斷提高城鄉居民保障水平,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不斷增強廣大城鄉居民獲得感、幸福感。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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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領導:張志斌 承 辦 人:袁野
聯系電話:0734-2826119
抄送: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委(2),市政府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