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文訓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提高國有企業國家干部退休的相關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非常感謝您對國有企業干部的關心。國有大型企業領導干部在工作期間為企業的改革發展做出了貢獻,退休之后的待遇應得到重視。計劃經濟時期,國有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相同的人事、工資、退休制度。改革開放后,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化,逐步建立了適應市場經濟的企業用人制度、薪酬制度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職工不再區分干部和工人身份,在職時按照本人工資收入繳費,退休時依據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本人繳費年限和繳費工資水平等情況計發基本養老金。由于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在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上的差異,退休早和經濟效益差的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包括領導干部)與機關事業單位同類退休人員待遇逐漸出現差距,但是經濟效益好的企業的退休人員,特別是國有大型企業領導干部的養老保險待遇還遠遠高于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我市從1995年8月開始企業職工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2014年10月開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此,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組成;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職業年金組成。意味著大家的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養老金待遇越高。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企業退休領導干部養老待遇問題。自2005年以來,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市克服企業退休人員人數多、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巨大等困難,連續18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退休早、年齡大的企業退休領導干部同時享受到了高齡傾斜待遇,有效縮小了與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差距。國家在待遇調整政策上對企業退休高工給予傾斜,省委組織部曾專門召集國資委、人社、財政、編委辦等部門研究部分待遇較低國有企業退休領導干部要求給予傾斜的問題,并向國家有關部委進行反映。國家人社部、財政部答復:曾嘗試對企業退休高工給予特殊傾斜,引發了企業中初級職稱、省部級勞模,特別是企業退休領導干部的強烈攀比,在部分地區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經兩部研究并報國務院批準,從2014年起停止對企業退休高工的傾斜政策,今后也不再出臺對單個群體的特殊調整政策,調整養老金將更多地體現多繳多得、適當照顧低收入群體的原則。
需要向您說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是由國家、省出臺統一政策,市級無出臺政策的權限。為此,我們會將您的建議積極向上級反映。
感謝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