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構建全省國資監管大格局的意見
湘政辦發〔2022〕5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提升國資監管工作專業化、體系化、法治化水平,加強省、市州、縣市區國資聯動,增強監管合力,形成全省國資監管一盤棋,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全省國資監管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轉變國有資產監管職能。圍繞“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堅持“穩進高新”工作方針,統籌推進全省國有資本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深化改革、強化管理、持續創新;系統推動全省國資監管機構全面履行出資人、國資監管和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職責。加強對市州、縣市區國資工作的指導監督,加強對國有企業事前、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國有資本安全,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在全省國資系統實現機構職能上下貫通、法規制度協同一致、行權履職規范統一、改革發展統籌有序、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系統合力明顯增強,形成全省國資監管一盤棋。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全面履行國資監管職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全省范圍內建立機構健全、定位準確、職責統一的國有資產監管組織體系。國有企業都應明確承擔國資監管職責的機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及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在機構限額內單獨設立國資監管機構;暫不具備條件的縣市區,也應明確承擔國資監管職責的機構。相對統一各級國資監管機構內設部門配置及職能(具有制衡或監督關系的業務不得由同一內設部門履職),國資監管機構應明確職責定位、界定監管范圍、健全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確保國資監管機構全面履職。正確處理好國資監管職責和行業主管的關系,改變國資監管行政化管理模式。
(二)實現國資監管職能轉變。準確把握國資監管機構的職責定位,國資監管機構不履行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堅持由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切實管好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重點關注國有資本的整體功能和效率;完善國資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厘清出資人權責邊界,實現全省國資系統清單范圍、原則、事項基本一致。堅持由重事前審批向重事中事后監管轉變,事前監管事項為戰略規劃、主業定位、負面清單、層級管理、省外(境外)投資等,事中監管事項為制度建設、內審風控、賬戶監測、財務審計、業績考核等,事后監管事項為巡視整改、審計整改、責任追究等。突出法人層級監管,企業層級原則上控制在三級以內,最多不超過四級;突出銀行賬戶監管,完善財務制度,加強企業現金流管理;突出企業投資監管,發揮股東會、董事會作用,嚴格規范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
(三)推動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堅持政資分開、政企分開原則,各市州、縣市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國資監管機構的專業化監管優勢,實現對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的全覆蓋,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將其他部門監管的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納入國資監管機構的監管體系之中。文化類、金融類國有資產監管,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健全國有資產監管制度體系。推動規劃投資、國企改革、產權管理、財務監管、業績考核、指導監督等制度更多適用于全省國資系統,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上下貫通的制度體系。
(五)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調整。圍繞“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服務全省打造“3+3+2”產業集群,加強戰略引領,做好頂層設計,構建全省國有資本改革發展的規劃體系。加大重組整合力度,結合省市縣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國有資本合理布局,深耕實體經濟,聚焦主責主業,優化資源配置。
(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鞏固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成果,深化改革、強化管理,持續推進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市場化經營機制轉變,對標一流,創新引領,全面提升核心競爭力。加快市州、縣市區平臺公司分類轉型步伐,通過資源整合和資產注入,切實增強平臺公司造血功能,夯實平臺公司發展基礎,化解債務風險,推動企業創新引領、技術支撐,實現高質量發展。
(七)加強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健全產權管理工作體系,抓好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國有資產交易流轉監管工作,全面掌握監管國有資產的產權分布狀況。加強國有資產統計、綜合評價和經濟運行分析,不斷提升監測、統計和分析工作質量,及時、準確、全面反映國有資產運營狀況。健全國有企業財務預決算制度,加強對企業風險的監測管控。開展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完善信息編報制度,構建全省上下聯動的報告工作體系。
(八)強化國有資產監督效能。加快構建業務監督、綜合監督、責任追究三位一體的出資人監督工作閉環。國資監管接受人大監督,實施向同級人大進行年度或專項報告制度;推進出資人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巡視巡察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等相互協調,形成覆蓋全面、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力的國有資產監督體系。加強風險管理和內控體系建設,提高企業內部監督機制有效性。大力推動國資數字監管能力的共建共享,重點做好“三重一大”決策、規劃投資、產權管理、財務監測、責任追究等智慧應用場景建設,統一國資監管的數據標準、接口規范和管理制度,消除信息孤島,打通信息節點,形成全省國資監管“一張網”“一朵云”。
(九)促進國資國企開放合作。加強央地、省市縣之間的國資國企對接合作,鼓勵省市縣國有企業與央企、有實力的社會資本在國企改革、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資產證券化、基金股權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民生保障等多領域深化合作,積極促進省內國資國企資源共享、業務協調、創新協同,深化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合作。支持重點通過湘江產業投資基金、“一帶一路”產業投資基金、國企改革基金、并購重組基金等,更好服務和推動全省國有企業在資源控制、工程項目建設、產品市場開拓、國際品牌建設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立足構建新發展格局,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積極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切實做好境外風險防控。
(十)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和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的領導與現代企業制度相融合,推動黨建工作與改革發展、生產經營相融合,為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統籌推進國資監管專業隊伍建設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三支隊伍建設,促進國資國企各類人才不拘一格、脫穎而出;探索建立省市縣國資監管機構之間、國資監管機構與國有企業之間的人才雙向培養、交流制度;探索建立省市縣國資監管機構人才庫(外部董事、職業經理人及各類專業人才等)共建共享機制。強化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清廉國資、清廉國企建設。
三、工作機制
(一)建立組織領導機制。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增強工作合力。省國資委要建立聯系指導市州國資國企工作制度,建立相關工作通報評價制度,強化通報評價結果運用。
(二)強化監督檢查機制。強化對各市州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工作的例行監督和專項檢查,對各市州及縣市區的國資監管體系完善、國資監管工作落實、國資監管大格局構建等工作進行持續跟蹤、調度和督導。
(三)完善指導協調機制。利用省國資智庫研究平臺,統籌全省國資國企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各級國資監管機構之間要加強交流,定期開展專題研討和業務培訓,及時總結、推廣和宣傳國企改革、國資監管典型經驗。加快形成指導監督有效、相互支持有力、溝通協調有方、共同發展有序的工作機制。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