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國資任字〔2017〕4號
衡陽市長江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因工作需要,經衡陽市國資委黨委研究決定:
聘用鐘桂梅同志任衡陽市長江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聘用陳碧濤同志任衡陽市長江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
聘用李耀光同志任衡陽市長江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聘用蔣智同志任衡陽市長江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李耀光同志不再主持衡陽市長江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全面工作、不再履行董事長職責。
以上職務聘用期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
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