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國資委召開市屬監管企業外部董事座談會,系統總結2024年度外部董事履職成效,深入分析2025年上半年市屬監管企業經營狀況,進一步推動董事會規范高效運行,助力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市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羅理義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通報了2024年度市屬監管企業董事會和外部董事評估評價結果,并對評為優秀的董事會和外部董事予以表彰。各市屬監管企業外部董事召集人報告了任職企業的經營綜合分析情況,并就企業戰略發展提出意見建議,其他外部董事代表作了交流發言。
會議指出,外部董事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關鍵力量,是出資人意志的重要體現者,也是提升企業價值的專業智囊,肩負著維護國有資產權益、推動企業規范治理和高質量發展的重大責任,必須準確把握市委、市政府及市國資委關于國企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深刻理解國資監管政策要求,在董事會決策中切實體現出資人意圖,堅決維護出資人權益,確保企業改革發展始終沿著正確方向推進。
會議強調,外部董事履職的核心在于"獨立、專業、盡責"。一要深化調查研究,做任職企業的"明白人"。主動深入一線,全面掌握任職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主要風險、發展瓶頸等情況,深入研究行業趨勢與市場競爭格局,不斷提升宏觀視野與專業判斷能力,為科學決策奠定堅實基礎。二要堅持獨立判斷,做科學決策的"把關人"。在重大投資、風險防控、關聯交易等關鍵事項上,要基于專業能力獨立行使表決權,審慎評估議案;對不合規、存在重大風險的決策要敢于提出異議,切實發揮出資人監督制衡作用。三要加強溝通協作,做治理協同的"促進者"。積極主動與企業內部董事、黨委成員、經理層等溝通協作,凝聚共識、增強合力;發揮好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平臺及橋梁紐帶作用,深入參與議案研究,推動出資人意圖與企業實際有效對接。四要精準把握重點,做制度落實的"執行者"。嚴格執行董事會和外部董事工作報告制度,對企業經營成果、存在問題及相關建議做到數據詳實、分析透徹、判斷精準;對重大投融資決策、風險事件等應及時報告,切實發揮預警功能。
各市屬監管企業分管領導、董秘、駐衡及受表彰的外部董事,市國資委相關科室負責人和外部董事日常管理機構人才集團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