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屬楚地,秦屬長沙郡,西漢屬長沙國,東漢系長沙郡地,隋置衡州,唐天寶初改為衡陽郡,宋為衡州、衡陽郡,明清為衡州府,1914年廢衡州府改置衡陽道,1922年廢道存縣,1937年屬第二行政督察區,1943年置衡陽市。
1949年10月8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衡陽,設衡陽專區,專署駐衡陽市。
1950年,衡陽市改為省轄市,專區轄8縣。
1952年,衡陽縣析置衡南縣,專區轄9縣,同年衡陽專區撤銷,設立湘南行署。
1954年,撤銷湘南行署,復置衡陽專區,專署駐衡陽市。轄原湘南行署所屬衡陽縣、衡南縣、衡山縣、江華縣、永明縣(1956年改稱江永縣)、道縣、寧遠縣、常寧縣、祁東縣、祁陽縣、零陵縣、東安縣共計12縣,專署駐衡陽市。
1955年11月25日,撤銷江華縣,原江華縣的大部和藍山縣的小部地區合并設置江華瑤族自治縣,原江華縣部分地區并入永明縣。專區轄11縣、1自治縣。 1959年,省轄市衡陽市改歸衡陽專區,衡南縣改歸衡陽市管轄。專區轄1市、11縣、1自治縣。
1961年,衡南縣改歸衡陽專區;零陵縣析置冷水灘市;專區轄2市、11縣、1自治縣。
1962年,撤銷冷水灘市并入零陵縣,零陵縣、江永縣、道縣、寧遠縣、東安縣及江華瑤族自治縣劃歸零陵專區,衡陽專區轄1市、6縣。 1963年,由衡山縣析置南岳縣,專區轄1市、7縣。
1966年,撤銷南岳縣并入衡山縣,衡山縣析置衡東縣;專區轄1市、7縣。
1970年,衡陽專區改稱衡陽地區,行政公署駐衡陽市。轄衡陽市及衡南縣、衡山縣、衡東縣、常寧縣、祁陽縣、祁東縣、衡陽縣共計1市、7縣。
1980年2月20日,衡陽市由地轄市升為省轄市(1983年改稱地級市),專區轄7縣。
1983年7月,衡陽地區與衡陽市合并,實行市管縣體制。衡陽市轄衡陽、衡南、衡山、衡東、祁東、耒陽、常寧七縣和江東、城南、城北、郊區、南岳五個縣級區。
1986年耒陽撤縣建市。
1996年常寧撤縣建市。
2001年城北、城南、江東、郊區四個區分別更名為石鼓、雁峰、珠暉、蒸湘四個市轄區。
截至目前,衡陽市轄雁峰區、石鼓區、珠暉區、蒸湘區、南岳區5個市轄區,衡陽縣、衡南縣、衡山縣、衡東縣、祁東縣5個縣,代管耒陽市、常寧市2個縣級市。
衡陽市政府駐蒸湘區解放大道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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