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03-20????來源:
編制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咨詢處理,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附表等八部分。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我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及《湖南省政府網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精神,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5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及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部署工作。為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市經信委成立了由分管領導為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政務公開日常工作。同時,建立健全信息報送機制和信息員制度。市經信委機關各科室按要求都明確一名專職信息報送員,積極報送本部門相關信息,逐步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輿論宣傳,統一思想認識。市經信委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宣傳力度,積極營造氛圍,形成思想共識。2015年,市經信委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形式,對市經信委工作動態、政策法規等進行廣泛的宣傳報道,方便社會各界了解單位相關信息。
(三)加強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為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制度,市經信委積極、認真組織學習《條例》,明確了職責分工、工作內容、方法、形式等,確保發布政府信息的準確、完整。
(四)加強信息收集,健全反饋機制。以市黨政門戶網站政務信箱、“12345”政府服務熱線、衡陽企業網為重要平臺,完善了網上收集意見機制,及時回復群眾提出的問題。以信息公開帶動辦事公開,以辦事公開帶動效率提升,進一步推動全委信息公開、網上辦事和電子政務工作的有機結合和良性互動。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2015年,市經信委全年主動公開信息428條,按照分類分別在衡陽市黨政門戶網經信委模塊、市經信委網站、公共查閱點、電視報紙等媒介上予以公開。其中全文電子化達100%。主要內容包括市經信委介紹、工作動態、通知公告、政策解讀、廉政建設、人事信息、網上辦事、“三公”經費、行政經費、專項資金等。其中,市經信委工作動態包括經濟運行、產業法規、信息化建設、中小企業、全民創業、投資科技、資源節能、電力管理、廉政建設,以及委二級機構市墻改辦、散辦等事業單位的最新工作動態。
(二)公開形式
一是互聯網。通過衡陽市黨政門戶網站、衡陽市經濟和信息化門戶網站暨衡陽企業網、衡陽市中小企業網公開信息。
二是公共查閱點。我委設有公共查閱點,全委的歷年文件和材料都可依法依規提供查閱。
三是其它渠道。通過電視臺、報紙、各單位辦公地點板報、簡報等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一)收到依申請公開的數量:2015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請公開的總數為5件。
(二)受理辦理情況:2015年,我委共回復公開信息申請的總數為5件,回復率100%。
四、咨詢處理情況
2015年,市經信委共接受企業、群眾各類咨詢823次,其中電話咨詢486次,現場咨詢337次,對每一次咨詢,市經信委均作出了相應的答復。
五、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由于我委各項工作開展均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的法律、法規執行,做到了合法、合理、合情。2015年,市經信委沒有出現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以及申訴的情況。
六、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委信息公開實行免費機制,不收取任何費用。
七、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市經信委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上級要求以及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一是主動公開的意識還要加強。我委還需督促機關各科室及時主動提供公開信息,并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公開機制。二是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在公開時間上還有所滯后。我委還需積極提高應對速度,做到及時收悉,及時反饋。三是門戶網站的建設仍需改進。我委還需不斷完善其中的內容和板塊,提高我委信息公開服務水平。
市經信委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將認真落實工作要求,牢固樹立“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理念,積極夯實工作基礎,增強公開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拓展公開形式的豐富性、多樣性,大力推進渠道建設,著力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的信息服務,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科學、長效管理機制,力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八、附表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428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16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116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28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1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1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35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5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3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2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5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5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1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4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3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