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我支隊擬對AKBAROV SHEROZ等八人簽證證件宣布作廢,詳細信息如下:
AKBAROV SHEROZ,男,烏茲別克斯坦國籍,2004年11月27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陽簽發(fā)的103546317號學習類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30日。
DEMIDENKO SUSANNA,女,俄羅斯國籍,2002年07月14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陽簽發(fā)的103450371號學習類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10日。
ALDUGHAR SANAD SALIM ALI,男,利比亞國籍,2005年10月15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陽簽發(fā)的103450359號學習類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10日。
ABOUDHEIR ALMUETASIM BILLAH ELSEDEG MUSB,男,利比亞國籍,2005年8月19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陽簽發(fā)的103450360號學習類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10日。
OUPRAVANH SONESOUPHANH,男,老撾國籍,2006年04月08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陽簽發(fā)的103546290號學習類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30日。
SENGPASEUTH SOUNTHANAPHONE,女,老撾國籍,2006年12月31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陽簽發(fā)的103546289號學習類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30日。
QUTAIBA MOHAMMEDNAWWAR QASIM ALAJAR,男,伊拉克國籍,2005年12月04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陽簽發(fā)的103450447號學習類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30日。
上述簽證證件宣布作廢原因:未按規(guī)定申報居留事由變更。
上述簽證證件作廢時間自公告7日后起算。
衡陽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