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文件
衡公交[2024]10號
關于進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市城區道路通行的通告
為進一步落實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政策,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保障城市社會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安部《關于進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號)文件要求,決定進一步在市城區道路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通行,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和工程運輸車輛除外),執行輕型載貨汽車城市道路相關規定,可通過交管12123申請城市貨車通行碼通行。
2.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和工程運輸車輛除外),執行新能源輕型貨車、皮卡車不限行規定。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