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對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進行了巡察。2024年7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向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黨委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堅持問題導向不遮掩回避,落實整改到人到崗,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效的辦法、最果斷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整改任務。制定了《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落實市委第二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明確問題清單、責任單位、任務清單,壓實工作責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巡察整改工作專班,按照時間節點督促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建立健全《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一議題"制度》等28項制度機制,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支隊黨委書記段政文堅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主動認領問題,充分發揮"頭雁效應",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先后主持召開黨委會議6次、巡察整改工作推進會4次,研究推動巡察整改工作。就巡察整改工作相關事宜,多次向市委第二巡察組請示匯報,促進整改任務落實,提醒其他黨委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督促各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高標準嚴要求推進巡察整改工作。
截至1月17日,巡察反饋的15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13個,階段性完成2個;巡察期間交辦的10個立行立改問題,已完成整改10個;巡察期間移交的54件信訪件,已辦結54件。
二、整改進展情況
1. 反饋問題: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一是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流于形式。二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交通強國"和"加強交通網絡型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指示存在差距。三是支隊領導班子政治建設存在欠缺。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1)修訂完善《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一議題"制度》,進一步明確 "第一議題"學習方式、學習要求,有效保障"第一議題"規范執行;(2)堅持"第一議題"常態化,2024年支隊黨委共開展"第一議題"學習17次,及時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次均做了"第一議題"學習預通知,確保學習質量和效果。
二是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交通強國"和"加強交通網絡型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指示:(1)重新制定《衡陽市智慧交通總體規劃》,針對市城區道路更新改善科技設備、規范交通科技執法、提升信號配時優化,使全市居民的出行更加暢通、出行環境更加安全有序;(2)邀請專家團隊對市城區道路設施開展全面排查,進行社會化服務系統升級改造,新添置制高點監控鷹眼8個、更換環保補光燈415個,為大數據應用提供堅實的基礎;(3)開展公安交警大數據及信息化應用工作培訓,不斷提升科技信息化能力。
三是加強支隊領導班子政治建設:(1)健全《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黨建工作考核辦法》,明確黨建考核細則,推進支隊黨建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2)修訂完善《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隊伍管理"一崗雙責"問責制度》,壓實隊伍管理責任,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貫通協同;(3)開展"嚴紀律、轉作風、強素質、樹形象"隊伍教育整頓暨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督導檢查,發現并整改問題8個,將各單位對民輔警"八小時外"的了解掌握情況列為長期堅持的整改措施。
2.反饋問題:聚焦主責主業力度不夠。一是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率居高不下。二是城區交通擁堵問題比較突出。三是交管頑瘴痼疾整治效果不佳。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全力壓降道路交通事故:(1)完成涉及"12類道路運輸車輛"亡人事故深度調查工作,倒逼部門監管、企業單位主體、公民個人責任落實;(2)組織事故預防"冬季攻勢"行動及"壓事故、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清剿源頭風險隱患、打擊易肇事致禍違法行為;(3)聯點結對亡人事故高風險鄉鎮(街道),壓實鄉鎮黨委政府責任,梳理整改農村地區事故突出的臨水臨崖、平交路口隱患70余處,提質改造農村公路411公里,建設農村公路安防設施2660公里,精細化提升普通國省道安全設施107公里;(4)深化交通安全宣傳,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月"相關宣傳活動,共開展進企業宣講201場、進農村宣講408場、進社區宣講320次、進學校宣講209場、進駕校宣講75次。
二是精準治理城區交通擁堵問題:(1)制定《2024年衡陽市城區交通堵點治理立行立改工作方案》,針對市城區易擁堵點段及提質升級改造占道施工道路,設置了12個全天候基地崗、30個固定立崗,對主要交通路口信號燈實施動態調控;(2)開展了2024年衡陽市城區交通易堵點研判分析,調整了市中心城區違法停車嚴管路段,優化了市城區"酃湖公園""雁城之星"等熱門旅游景點和蒸湘萬達等人群易聚集商圈周邊道路通行秩序,在南華附一醫院施劃"就診專用道"、實行"院內單向行",在衡州大道蒸陽南路口實行"借道左轉""禁左通行"等,并科學設置10條"綠波帶";(3)積極參與占道施工方案聯合審查,按照"一路一策"要求,最大限度縮短工期、降低施工影響。
三是持續整治交管頑瘴痼疾:(1)2024年我市普通公路安全隱患突出點段治理重點攻堅項目已全部完成整改驗收評估;(2)發放宣傳資料52.36萬張,播放警示教育片791次,通過女警巡邏喊話、現場教育電動車駕駛人10萬余人次,調動鄉鎮街道"兩站兩員"等上來勸導、協管交通,群眾交通安全意識顯著提高;(3)整治頑瘴痼疾,對未依法進行登記注冊兩輪摩托車、摩電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攻堅。
3.反饋問題:執法不規范問題突出。一是執勤執法服務意識較差。二是工作不嚴謹不專業。三是數字證書使用混亂。四是對“放管服”工作監管不到位。五是行政執法有失公平公正。
整改結果:階段性完成
階段性整改情況:一是提升執勤執法服務意識:(1)制定《全市公安交警系統執法規范化建設"強基提質"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持續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2)開展"嚴紀律、轉作風、強素質、樹形象"隊伍教育整頓,下發督察通報30期,提出督察建議100余條,切實解決民輔警執勤執法和紀律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3)落實執法工作與日常考核和獎懲掛鉤機制,對態度蠻橫、引發群眾投訴的民輔警,予以嚴肅追責處理。
二是規范非現場執法工作程序:(1)出臺《"非現場執法抄錄"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明確抄錄人員工作要求,對誤抄、漏抄情況適當處罰;(2)制定《非現場交通違法處理、審批流程》,規范了非現場交通違法處理辦事流程、審批流程,確保審核結果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三是加強數字證書管理:(1)出臺《衡陽市交警支隊數字證書管理辦法》,成立"數字證書違規使用立行立改"工作領導小組,規范支隊數字證書管理,嚴格民警數字證書申請、使用、注銷程序;(2)嚴格開展自查,分析研判交管信息系統日志,審計異常查詢線索,收集涉違規查詢的問題線索。
四是嚴格“放管服”工作監管:(1)推進"一窗辦、一證辦、異地辦"等改革措施,網辦補換證、注銷、檔案更正等業務65.62萬筆;全部落實免費導辦服務,提供"一站式" "交鑰匙"車檢服務,全市共檢驗簽章機動車24.8萬輛;(2)開設了非法中介網上舉報平臺,在候考區等場所設置匿名舉報箱接受群眾監督;(3)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制定《全市公安交管窗口單位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緊盯重點服務場所、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開展摸排。
五是強化教育監督:(1)運用信息化手段推動落實執法辦案"四個一律"工作機制,對案件集中辦理、法律文書流轉等工作明確要求;(2)摸排支隊重點崗位廉政風險點5個,明確防范和化解措施,壓實主要責任人責任,持續加強黨規黨紀的經常性教育,開展警示教育7次,觀看警示教育片300人次。
整改計劃:進一步規范公平文明執法,對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未處理的四人進行缺席直裁,公示期后違法行為人仍不來接受處理,將對其實施缺席直裁程序。
4.反饋問題:酒醉駕案辦理亂象叢生。一是酒醉駕案件辦理周期過長。二是酒醉駕血液送檢、保管不規范。三是部分案件證據收集欠缺。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限期處理酒醉駕案件:(1)對酒醉駕案件辦理周期過長的案件已限期處理完畢,同時對造成案件超期的民警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決定、政務記過處分;(2)舉辦全市公安交警系統法制業務培訓班,提升了支隊民輔警法律知識和執法能力。
二是規范酒醉駕血液送檢、保管:(1)對酒駕管理系統、積案清理進行了巡查通報,撰寫核查報告4期,對逾期未整改的大隊予以督辦并考核扣分;(2)搭建了酒醉駕等案件生物檢材智能管理平臺,實現酒精呼氣測試數據、血液酒精含量檢驗數據以及生物檢材保管全程留痕。
三是補充案件欠缺證據:已補充了證據欠缺的案件材料,出臺了《關于規范酒醉駕案件辦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規范酒醉駕案件辦理工作,明確了證據類型和標準,加強監督提醒。
5. 反饋問題: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有差距。一是以罰代管、重處罰輕服務現象比較嚴重。二是執法為民理念不夠牢固。三是測速取證設備設置不規范,導致申訴量大。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提升服務意識:(1)堅持柔性暖心執法。執行交通違法首違警告、輕違免罰、學法減分;(2)規范設備信息采集。對年總攝錄違法數據較高或群眾異議率高的設備進行核查整改。
二是樹牢執法為民理念:(1)持續推進"兩帶頭五整治"糾風防腐專項行動,今年已對支隊各單位開展酒精檢測專項檢查和城區大隊崗點執勤人員在崗履職情況檢查7次,無民警違反湖南省公安機關嚴禁違規宴請飲酒"六項規定";(2)積極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三是規范測速取證設備設置:(1)規范設備設置,支隊所有新增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必須經過省、市兩級法制、技術審核備案才能投入非現場執法使用;(2)已對距離不符合要求的采取了新增標志或者挪動標志的措施,對不清晰不醒目的標志標線采取了清洗標志、挪動位置、重新施劃標線等措施。
6. 反饋問題:意識形態領域問題較多。一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二是意識形態領域風險防范有漏洞。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1)制定了《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等4項制度,明確意識形態工作目標任務、組織領導及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2)已召開支隊黨委意識形態工作專題會議2次,分析研判支隊意識形態工作;(3)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各級黨組織述職評議和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
二是強化意識形態領域風險防范:(1)制定了《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堅決防止重大涉警負面輿情炒作事件工作方案》,全面構建大輿情工作格局,針對各類涉警輿情設置關鍵詞組實行全網輿情常態化監測;(2)對全體民輔警自媒體賬號情況進行輿情監測,嚴防因民輔警違紀違法或個人不當行為引發關注或負面炒作;(3)出臺了《政務新媒體管理辦法》,規范支隊的政務新媒體賬號的運營和管理,嚴格信息發布審核制度。
7. 反饋問題: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治警不嚴。一是主體責任扛得不牢。二是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扛牢主體責任:(1)組織召開8次黨委會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及隊伍管理工作,持續糾治"四風"頑疾,加強紀律建設;(2)對支隊各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巡視巡查,開展各類專項督察200余次,編發專項督察匯報15期,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二是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1)制定《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隊伍管理"一崗雙責"問責制度》和《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約談和通報制度》,明確隊伍管理"一崗雙責"責任及約談通報情形,提高各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能力;(2)開展4次政治建警和業務雙督察,將重點問題崗位、群眾反映較多的重點領域及業務部門研判中呈現的重點問題線索作為檢查重點,通報并督察整改問題16個。
8. 反饋問題: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夠有力。一是日常監督不得力。二是執紀問責不到位。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日常監督:(1)深化與督察、政工等職能部門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的溝通協作,形成合力攻堅的整體格局;(2)出臺《"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明確決策原則、決策程序,就"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與反饋,加強信息公開;(3)針對交管業務中易發、高發、多發違紀違法問題開展針對性預警研判,全面落實常態化監管。
二是嚴格執紀問責:(1)開展隊伍思想狀況"大摸底",組織全體民警開展心理測評,對存在隊伍風險隱患的民輔警開展一對一幫扶,全力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2)積極自查自糾,開展了公安民(輔)警涉毒問題專項查糾整治工作,對全體公職人員進行毛發毒品檢測。
9. 反饋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止。一是辦公用房超標。二是公務接待不夠規范。三是違規發放授課費。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已對相關人員予以問責,召開了規范辦公用房會議3次,研究制定《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加強辦公用房管理辦法》,成立了辦公用房清理領導小組,建立聯合檢查制度,開展辦公用房檢查抽查3次;二是嚴格執行《衡陽市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對2024年以來的公務接待進行自查整改,公務接待需經接待經辦單位、承辦單位及支隊紀委審核,報分管接待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后安排接待活動;三是相關人員已將領取的培訓授課補助全部退回到支隊賬戶,清退款項全額上繳同級財政。
10. 反饋問題:政府采購、項目建設招投標問題突出。履行政府采購合同不到位。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重新修訂完善了支隊《政府采購管理內控制度》,加大紀委、法制、警保聯合監督力度,強化合同履約、驗收管理,對履行政府采購合同不到位的部門和個人加大問責力度。
11. 反饋問題: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嚴格。一是財務報賬制度執行不嚴格。二是違規收取保證金。三是車輛油耗高、維修保養頻繁。四是財政票據管理不規范。五是國有資產閑置浪費嚴重。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要求各部門及時報賬,規范財務報銷,舉辦了警保業務培訓班,提高警保工作人員專業業務能力;二是已退回輔警保證金,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范輔警管理;三是車輛油耗高系執法時需開啟警燈、危險報警閃光燈,已制定《公務用車及駕駛人管理規定》,嚴格車輛使用、保養管理等規定,提高公車使用效率,節約油料及維護費用,同時利用公務用車平臺進行數據分析,及時發現、排查出車輛支出費用異常;四是收回未使用的過期財政非稅收入繳款憑證,交財政事務中心進行核銷,并按上級主管部門及財政要求啟用財政非稅收入電子票據;五是已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支隊進行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并新建部門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資產進行有效監督,制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加強支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與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合理配置國有資產。
12. 反饋問題:班子建設有待加強。一是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力。二是執行組織生活相關制度不嚴。三是作風建設有待加強。四是班子成員分工調整不及時。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落實民主集中制:(1)制定了《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黨委會議制度》,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實行集體議事;(2)出臺了《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規范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獎懲、重要項目審定,支隊紀委就"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與反饋。
二是嚴格執行組織生活相關制度:(1)制定了《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黨委民主生活會制度》,明確民主生活會要求和程序;(2)細化黨委民主生活會方案,召開民主生活會前,政治處匯總所有黨委成員發言提綱,嚴格內容把關。
三是加強作風建設:(1)深化運用"四下基層"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當先鋒、做表率,支隊長、政委帶頭開展"四下基層"20余次;(2)規范路面執勤。支隊下發通知,要求領導帶頭,支隊黨委班子成員每周一次下沉一線帶班執勤;(3)加強治堵保暢。制定下發《2024年衡陽市城區交通堵點治理立行立改工作方案》,有效解決群眾關切、關心的城市交通擁堵問題。
四是已對支隊黨委成員分工進行了安排調整,絕大多數黨委成員分工進行了輪換,考慮到現有班子成員一名支隊領導離退休時間不足一年,支隊黨委擬于下一輪機構改革完成后,及時進行調整。
13. 反饋問題:選人用人和隊伍建設存在不足。一是中層崗位空缺現象嚴重。二是干部長期不輪崗交流。三是輔警管理比較紊亂。四是專業人才欠缺。五是因私出國(境)管理不到位。
整改結果:階段性完成
階段性整改情況:一是細化調整程序,積極向市公安局請示報告精準配置支隊領導職數,進一步完善領導職數的配置和使用,保證領導隊伍的戰斗力和執行力。
二是已對支隊全體在職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調研,掌握長期未交流輪崗人員情況;針對涉及問題的借調人員立即整改清理,并限期返崗。
三是規范輔警管理:(1)對新招聘的輔警嚴格政審,堅決杜絕有違法犯罪記錄人員進入輔警隊伍;(2)制定了《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明確了輔警隊伍管理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嚴格輔警培訓,提高輔警隊伍戰斗力;(3)出臺了《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行政印章管理規定》,規范和加強支隊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嚴格印章使用審批手續。
四是已對支隊現有專家人才進行摸底,向上級部門爭取編制,有針對性地壯大相關技術人才;開展了線上交警網校政治、隊建、指揮、各業務類的辦班辦考,線下"全市公安交警系統中隊長培訓班"等培訓班,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培養。
五是嚴格因私出國(境)管理:(1)嚴格按照市公安局因私出國(境)審批程序,對民警因私出國(境)加強管理;(2)要求因私出國(境)的民警簽訂承諾書及紀律告知書,對于民警違反因私出國(境)的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追究相應責任。
整改計劃:針對干部長期不輪崗交流情況,待新一輪公安機構改革啟動后,同步啟動車管、駕管等熱點業務崗位交流。
14. 反饋問題:黨支部建設滯后。一是支隊黨委對支部建設重視不夠。二是"三會一課"落實不嚴。三是"五星"支部創建嚴重滯后。四是組織生活會不規范。五是談心談話落實不到位。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支隊黨委對支部建設的重視:(1)制定《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黨建工作考核辦法》,加強機關黨建工作,壓實領導班子抓黨建工作責任;(2)下發12期黨建重點學習內容提示,明確不同時期學習計劃,指導各基層黨支部嚴格落實"三會一課";(3)促進政治業務雙融合。開展政治建警和業務雙督察4次,通報并督察整改問題16個。
二是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定了《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黨建工作考核辦法》,具體黨建工作考核細則,今年支隊各黨支部共開展黨員大會92次、黨小組會300次、黨支部委員會276次、上黨課312次。
三是積極創建"五星"支部:深化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截至目前,支隊新增了3個"五星"黨支部,"五星"黨支部達4個,其他所有黨支部均達"四星"級黨支部,擬再申報3個"五星"級黨支部。
四是規范組織生活會程序:制定了《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黨委民主生活會制度》,要求所屬各基層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參照該制度執行,會前下發通知要求各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暨黨支部書記述職評議會議,述職對象要向本單位全體黨員述職。
五是嚴格落實談心談話:開展隊伍思想狀況"大摸底"活動,制定了《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展全警談心談話活動工作方案》,支隊各單位(部門)已于2024年10月完成了全員談心談話。支隊黨委成員共開展談心談話70余次,支隊全體民輔警開展談心談話600余次,收集各類意見建議126條。11月份,支隊對各單位談心談話落實情況及重點幫扶情況進行了全方位專項督導檢查。
15. 反饋問題:對上輪巡察整改不夠到位。一是對問題的整改不堅決。二是成果不夠鞏固,甚至邊改邊犯。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堅決落實問題整改:(1)對上輪巡察交辦未整改到位問題的分管領導進行了警示約談,把責任壓實到崗、落實到人、具體到事;(2)召開了巡察整改工作調度會,對未整改到位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將整改任務層層落實下去,壓實整改責任,對賬銷號;(3)對未整改到位問題常態化開展問題整改"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對仍未整改到位的,嚴格按照整改方案,強化再督查,防止整改標準不高、問題反復出現等情形發生。
二是及時鞏固巡察整改成果:(1)支隊黨委書記帶頭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就"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問題進行檢視剖析,對照典型案例剖析查擺問題;(2)針對上輪巡察反饋的問題,把集中整改與建立長效機制同步推進,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相關制度,以制度建設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果;(3)對支隊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風險點進行再摸排,進一步細化防范措施,有針對性做好廉政風險防控。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支隊黨委將不斷提高政治站位,以恪盡職守的責任擔當,堅定不移的實干精神,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持續在鞏固巡察整改成果上下功夫,以成果的轉化運用來全面推動全市公安交管工作開創新局面、實現新突破。
一是力度不減抓好整改后續工作。堅持整改目標不變、整改勁頭不松,進一步增強巡察整改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巡察整改后續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還沒有完全徹底解決的問題,不松勁不減壓,加強督察檢查,確保按時整改到位;對需要長期整改的事項,堅持一抓到底,堅決完成整改,務求取得實效。
二是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堅持抓班子帶隊伍嚴字當頭,堅持以上率下,發揮"關鍵少數"的示范引領作用,時刻用黨紀政紀規范和約束言行舉止,進一步強化擔當意識,對已確定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重點項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實。堅持不懈落實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要求,真正將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與推動公安交管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結合點,以巡察整改推動理念創新、推動事業發展、推進改進作風,實現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緊緊把握巡察整改契機,對共性傾向性問題深入研判分析,找準根源漏洞,健全規章制度,切實做到治標又治本,為推動我市公安交管工作發展提供政治保障、紀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18007349308;郵政信箱: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長豐大道25號(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電子郵箱:1471981946@qq.com 。
附件:1、 中共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雁峰大隊支部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2、 中共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石鼓大隊支部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3、 中共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珠暉大隊支部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4、 中共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蒸湘大隊支部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中共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委員會
二○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