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公交管[2018]149號)和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關于嚴禁收取事故保證金的通知》(湘公交傳發[2018]167號),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擬將1999年至2018年收取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證金進行集中清退,對逾期未認領的將依法依程序上繳財政部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二、受理范圍。199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衡陽市中心城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在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區大隊交納事故保證金的當事人或機動車所有人。
三、辦理程序。交納道路交通事故保證金當事人于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事故結案證明及事故保證金收據原件(如收據原件遺失,需提供銀行轉賬記錄,并加蓋銀行公章),到交通事故發生地所屬的轄區交警大隊辦理:蒸湘大隊事故預防與處理中隊辦公樓(蒸湘區蔡倫大道113號)、石鼓大隊辦公樓(石鼓區蒸湘北路99號)、雁峰大隊辦公樓(蒸湘區衡祁路3號)。
四、清退方式
請當事人攜帶辦理退款手續的所需資料到當時交通事故發生所在地的轄區交警大隊辦理保證金退款手續,手續辦理完成將通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退至當事人名下一類銀行卡。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交警支隊蒸湘大隊 曠 燕 0734-8255196
市交警支隊石鼓大隊 蔣曉玲 0734-8199189
市交警支隊雁峰大隊 蔣建華 0734-8222581
特此通告。
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