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發改委 發布時間:2022-10-22
一、起草背景
一是原文件到期。因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衡發改價費〔2017〕11號)已到期。二是教育部門申請。市教育局向市發改委提出意見,要求重新制定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二、目標任務
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0〕659號)規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按類定級收費,依據辦園類型、辦園條件、地區差異制定差別化收費標準。具體收費標準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經市級發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后,三部門共同報市級人民政府審定。”
三、主要內容
共5方面內容,主要從適用范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原則及收費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1.適用范圍。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經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準的公辦幼兒園。
2.收費項目。統一為保教費、住宿費、伙食費和代收費(床上用品費、園服費、外出活動費和體檢費等)。
3.收費標準。幼兒園保教費和住宿費最高收費標準,具體情況如下:
(1)保教費
市城區:省級示范園670元/生.月、市級示范園630元/生.月、市一級園480元/生.月、市二級園420元。
縣市區:省級示范園600元/生.月、市級示范園560元/生.月、市一級園430元/生.月、市二級園370元/生.月。
(2)住宿費(與2017年收費標準一致)
市城區:省級示范園260元/生.期、市級示范園230元/生.期、市一級園200元/生.期、市二級園180元/生.期。
縣市區:省級示范園230元/生.期、市級示范園200元/生.期、市一級園180元/生.期、市二級園150元/生.期。
4.收費原則。幼兒園收費應體現公益性、普惠性,按照成本合理分攤原則,統籌考慮政府投入、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核定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收費管理原則。
5.收費監督管理。一是伙食費收費標準必須按實際成本支出情況合理制定收費標準。伙食費、代收費應當遵循“家長自愿,據實收取(不以營利為目的),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二是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原則上應不高于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的30%,具體由發改部門商教育行政、財政部門以合同約定方式確定。三是自收自支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在同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適當上浮最高不超過30%。四是票據使用財政統一票據,并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五是落實好收費公示制度。六是文件有效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