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投資科 發布時間:2017-05-03
楊輝、沈振超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在全市范圍內支持引進共享自行車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謝你們對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心和支持,你們提出加快推行共享自行車服務非常符合衡陽當前實際。經與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會商,現在就你們提出的寶貴建議答復如下:
前段,市委、市政府決策先行試點示范、逐步擴大規模,我委與市城管局、高新區管委會等部門先后開展了大量前期調研。2014年9月,委托湖南省建筑科學院開始編制城區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規劃設計,2015年4月通過專家初步評審。建設范圍主要涉及中心城區,規劃建設期限為2015-2020年,分近(2015-2016年)、中(2017-2018年)、遠(2019-2020年)三期實施建設,建設公共自行車租賃點約1215個,服務亭156座,棚260個,調度站3個,投放公共自行車31650輛,投資規模為29658萬元。衡陽市高新區公共自行車交通智能系統從2017年元旦投入使用,至今已3個多月。截止到3月20日,投放的2100臺車租車借車總記錄數為270520次、騎行累計時間為843424分鐘。
下段,充分吸納你們的意見,借鑒株洲、長沙等城市自行車租賃系統投入運營經驗,結合我市市情在全市范圍內提質改造、推行共享自行車。
一、整體規劃上,將全市范圍引進共享單車的規劃方案納入到《衡陽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年)》和即將啟動編制的《衡陽市城市總體規劃(2020—2030年)》規劃。
二、在建設實施上,采取采用的PPP方式,有效解決資金壓力大的問題。在全市范圍內引進共享自行車,會面臨資金壓力較大的問題,按照規劃設計總投資約3億元,每年投資約6000萬元;另外,投入31650輛公共自行車每年的運營費用需2400萬元以上。在建設實施上采用的PPP方式,政府和企業合作模式,政府只需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而共享單車及運營管理費不需政府出資,這樣能減少政府財政壓力。目前,市城管執法局正在與摩拜、OFO等共享單車企業接洽溝通。
三、在使用管理上,充分利用“信用衡陽”平臺,引入信用管理制度。共享單車已是不少市民出行的便利工具,但亂停亂放、惡意破壞甚至直接騎回家等不文明現象頻發,治理難度也較大。引用共享自行車信用管理,通過自行車用戶誠信平臺,將違規單車用戶納入平臺黑名單中,企業依據黑名單的信息,調整用戶信用分、提高車費。同時,實現政企信息共享,交警部門通過企業的大數據對違規用戶進行處罰。而對于規范用車的人,則應當通過積分提高其信用等級、降低其租車費等方式予以獎勵,甚至可以出臺“限量版”,達到一定信用等級,終生免費使用,以此激勵人們爭當守信用戶。
最后,也懇請你們繼續對我市共享自行車租賃系統的基礎建設、運營保障、環境優化等方面提出寶貴意見,以便我們在實施過程中學習借鑒。
再次感謝你們對我市城市管理和公共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也希望你們對我委工作提出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