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的有關決策部署,我組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省級評價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
2024年3月29日
2023年度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省級評價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2023年度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省級評價工作,保障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教育強省,依據《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辦法》等文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突出重點。以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領導、管理、保障、推進教育強縣(市、區)建設和區域教育高質量發展為重點,聚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教育重大項目任務實施推進、各級各類教育發展質量等方面的情況。
(二)分類評價。綜合考慮縣市區經濟發展水平、教育發展基礎等方面的差異,實行分類評價、分類擇優,增強可比性,體現增值性。
(三)科學有效。充分運用定性與定量、過程與結果、明查與暗訪、日常監測與現場核查等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評價,力求過程科學嚴謹、結果客觀公正,切實提升評價工作的科學性、公平性和準確性。
(四)評用結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相統一,將督導評價情況與《關于加快建設教育強省的決定》有關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情況結合起來,為省委、省政府提供科學參考;將評價結果與政策支持、資源配置、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鼓勵先進、鞭策落后,促進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進一步擔當作為,切實履行教育職責。
二、評價內容
主要包括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與學校黨建、教育發展規劃與投入、教育資源配置與均衡、教師隊伍配備與培養、教育質量保障與提升、教育安全與穩定等方面的內容。評價指標分為綜合性指標、學前教育普及普惠重點指標、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重點指標等3個部分,分值分別為100分、50分、50分(評價指標體系詳見附件1-3)。
三、評價實施
(一)縣級自評。各縣市區對照評價指標體系,對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形成自評報告,并收集整理相關檔案資料備查。
(二)現場核查。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于4月中下旬,抽取全省五分之一左右的縣市區進行現場核查,同時抽取部分2023年已復核的縣市區進行“回頭看”。核查方式包括聽取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匯報、查閱檔案資料、核實數據信息、抽查相關部門和學校、走訪校長和師生等。
(三)評價等次。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省級評價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綜合性指標達到90分以上、學前教育普及普惠重點指標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重點指標均達到45分以上,為優秀等次的門檻條件;綜合性指標達到80分以上、學前教育普及普惠重點指標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重點指標均達到40分以上,為合格等次的門檻條件;總分不低于140分,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門檻條件;總分低于140分,為不合格。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2023年在當地任職6個月及以上且目前仍在當地任職,或2023年全年在當地任職的,納入評價定等;評價等次以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結果為主要依據,同時重點了解其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教育的重大決策部署、深入教育一線調研、協調解決教育重點難點問題、為師生上思政課等方面的情況。
2023年度縣級行政區域內出現以下情況的,評價結果降低一至兩個等次: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的;擠占、挪用上級下達的教育專項資金,或教育投入嚴重不足;存在教師工資待遇保障不到位、嚴重師德失范、嚴重違規招生等問題;發生大規模涉教信訪舉報或重大涉教輿情;出現重大涉校安全事故、重大涉校涉生食品衛生安全案(事)件等。
(四)結果運用。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綜合數據監測、現場核查、省教育廳內部評議等情況,擬定所抽查縣市區的評價等次,按程序報批后向社會發布。對認定為優秀等次的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將予以獎勵并頒發獎牌或獎狀;對評為不合格等次、相關重點問題整改不力、出現重大以上教育安全事故、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等情形的縣市區,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問責追責。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市級評價。省級抽查結束后,各市州可根據本地實際,對本行政區域的其余縣市區采取評價定等、問題整改“回頭看”等方式開展評價工作。進行評價定等的市州,可參考本方案制定市級評價實施細則;不進行評價定等的市州,可重點核查上一年度省級或市級評價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重在抓整改落實。各市州自行決定具體評價方式,并于9月30日前將市級評價工作實施細則、評價工作總結(Word版和帶章PDF版),以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名義報送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其中評價工作總結需包括組織實施、成績經驗和典型案例、分縣問題清單、評價等次等方面的情況(不進行評價定等的,不含評價等次)。
(二)堅持實事求是。各市州、縣市區要充分認識評價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組織開展縣級自評、市級評價等工作,確保按時完成評價任務;提供的匯報材料要簡明扼要,客觀準確反映教育履職情況,“有一說一”;向省級督導組提供相關原始文件資料和數據,能真實反映相關情況即可,切忌“做材料”;入校盡量采取“四不兩直”方式,不得要求學校準備迎檢資料,不得增加學校和教師負擔,所抽查學校只需根據督導組要求提供必要的常規檔案資料。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市州、縣市區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省級教育督導現場管理辦法》等規定,一律在機關或學校食堂安排用餐,不得安排人員陪餐,一律按標準安排食宿,一律不得提供禮品、土特產等任何形式的饋贈;工作期間要減少陪同人員,不得安排與督導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聯系人:高章韻、劉子晶,電話:0731—84715933。
附件:1.2023年度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綜合性指標
2.2023年度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學前教育普及普惠重點指標
3.2023年度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重點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