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財預[2014]360號
衡陽市財政局關于明確2014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基礎養老金提標財政分擔比例及下達
省財政補助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
財政局: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2014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標財政分擔比例及下達省財政補助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湘財預[2014]106號)精神,從
1、按照湘人社發[2014]37號文件精神,本次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提標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負擔,其中省財政平均負擔三分之二,市縣財政平均負擔三分之一,納入各級財政預算。根據財政“省直管縣”改革有關政策精神,基礎養老金提標資金省直管縣由省、縣兩級負擔,市級不再承擔補助任務;對非省直管縣,省財政補助之外部分,由市縣兩級負擔,具體分擔比例由各市確定;對于湘西州所屬縣市和農業人口超過總人口70%的非省直管縣,省財政補助部分比照省直管縣計算,其余部分由市州和縣市區兩級負擔,具體分擔比例由各市州確定
2、根據以上原則和各縣市區2013年以總人口計算的人均財力等因素,省財政對你區的補助比例是 ,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 元。各市州與非省直管縣的縣市區應盡快明確分擔比例,并將有關文件抄送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各級財政部門應嚴格按照確定的分擔比例足額安排并落實本級補助資金。
3、根據2014年6月底城鄉居民領取養老金人數和省財政補助比例,決定下達你區2014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提標省財政補助轉移支付資金 萬元。
4、本次下達的資金收入請列入2014 年政府收支分類收入科目1100222“基本養老保險和低保等轉移支付收入”;支出請列入2080308項“財政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
5、資金調度由省直接調度到市州級和省直管縣。對于非省直管縣,所在市州財政部門應盡快調撥資金。縣市區財政部門在收到補助資金后,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財務處理工作,并盡快將省財政和市縣財政補助資金撥入基金財政專戶,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確保提標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衡陽市財政局
衡陽市財政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