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審計局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公開信息目錄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9、公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主管衡陽市審計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衡陽市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3、向衡陽市人民政府報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宏觀調控措施以及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的建議。
4、向衡陽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
5、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6、指導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7、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二)機構設置
市審計局設有19個內設機構,現有在職工作人員83人,離退休人員50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無二級預算單位(衡陽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心和衡陽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兩個二級機構為非獨立核算機構,無獨立預算),2019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僅為局機關。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19年度單位預算收入 2406.03 萬元,其中:一般預算經費撥款2406.03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3萬元,主要是人員變動造成的收入預算變動。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2019年度單位支出預算2406.0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24.55萬元(其中行政運行947.19萬元、審計業務1177.3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1.7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1.04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18.7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萬元,主要是人員變動造成的支出預算變動。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度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2406.0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24.55萬元(其中行政運行947.19萬元、審計業務1177.3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1.7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1.04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18.7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萬元,主要是人員變動造成的支出預算變動。
具體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預算1228.67萬元,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日常公用經費、一般性商品和服務支出。
項目支出預算1177.36萬元,其中:審計業務經費預算647.36萬元、經濟責任審計專項經費預算530萬元,是指完成年度內各項審計任務而產生的支出。
本年度收支預算與上年度基本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
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166.03萬元,其中:辦公費40.4萬元,印刷費2萬元,水費2萬元,電費20萬元,差旅費5.7萬元,會議費3.01萬元,培訓費5萬元,工會經費21.3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54.55萬元。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比上年度增加1.68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導致的機關運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購預算
2019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為403萬元,其中:工程類采購預算30萬元,貨物類采購預算373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2輛(含二級機構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心車輛1臺),執法執勤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臺(套)。2019年無新增配置公務用車計劃,無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計劃。
(四)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單位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19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2406.0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67萬元,項目支出1177.36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
2019年度“三公”經費預算為84.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9.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萬元),與上年持平。
(六)一般性支出預算
2019年度單位會議費預算為7.81萬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01萬元,主要原因為全市審計工作會議等需要增加會議費預算。
2019年度單位培訓費預算為9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40萬元,主要原因為審計業務相關培訓需求增加。
七、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是指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衡陽市審計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