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395號提案的答復
衡財提復〔2022〕11號(B類)
文昌榮等2位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快水利資金撥付改善衡陽水利設施落后現狀的提案》收悉,綜合各縣市區政府的會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國家、省、市各級高度重視水利事業發展,各級財政部門積極籌集資金,不斷加大投入,支持水利建設。2021年,市財政預算內安排水利建設資金9060萬元,爭取上級財政預算內投資水利專項資金7.03億元,有效支持了我市湘江流域保護與治理、農村飲水安全、防洪抗災、水資源利用、河長制管理等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各級財政部門在受疫情影響、財力普遍緊張的狀況下,盡最大努力加快專項資金撥付,推進水利項目建設。據統計,2020年各縣市區水利專項資金平均到位率為81.98%,其中五個城區資金到位率都在97%以上,大部分縣市80%以上,個別縣市到位率在50%左右;2021年各縣市區水利專項資金平均到位率為50%。
下一步,我們將抓好:
1.進一步明確縣市區主體責任。在目前省直管縣的財政體制下,根據《湖南省水利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辦法》(湘政辦發〔2022〕17號)精神,按照財權與事權相匹配原則,要進一步落實縣市區政府對轄區內水利建設項目資金籌集、撥付、管理的主體責任。
2.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督促縣市區加快水利專項資金撥付進度。充分利用財政農林水支出考核手段,加強市對縣市的工作調度,開展支出專項督查,加快支出進度。
水利建設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論證、勘測、設計、儲備等工作需要投入一定資金。市級財政從2020年起,已將水利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納入市水利局部門預算專項安排,確保了市級工作開展需要。目前,省水利廳、省財政廳就設立全省重大水利項目前期工作滾動經費問題正準備研究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措施,將逐步解決縣市區水利項目前期工作經費難題。
感謝你們對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衡陽市財政局
2022年7月14日
責任領導:龍海鷹承辦人:歐東良
聯系電話:0734-8867681
抄送:市政府辦(2),市政協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