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財建復〔2025〕2號(A類)
周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市財政設立城區耕地保護專項資金的建議》收悉,市財政局高度重視,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專題研究商議。您提出的耕地保護問題切中要害,建議中關于壓實保護責任、完善資金機制等思路具有重要參考價值。根據現行財政政策及地方實際,市本級暫不單獨設立城區耕地保護專項資金,回復如下:
一、現有耕地政策對耕地保護支持力度較大
(一)鄉村振興政策明確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和用途。
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從2022年至2025年,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占比分別按35%、40%、45%、50%以上計提,且計提數分別不低于當年土地出讓收入的5%、6%、7%、8%。各市州、縣市區可根據鄉村振興實際需要,整合使用土地出讓收入中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重點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耕地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等。
(二)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政策明確了補充耕地資金來源。《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4〕204號)已明確了補充耕地的責任主體,即非農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單位或個人依法依規履行補充耕地義務,不能自行落實補充的,應按規定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造林種樹、種果種茶等造成耕地減少的,以及農田基礎設施、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依法依規占用耕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補充耕地任務。
(三)市級財政予以保障城區耕地恢復經費。近三年來,市財政從耕地開墾費中統籌資金834.8萬元(按4000元/畝標準)用于市本級城區的耕地恢復,2022年386.8萬元,2023年216萬元,2024年232萬元,其中珠暉區三年共安排283.2萬元。
二、區級事權財權明確責任劃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衡陽市城區事權、財權劃分原則,耕地保護屬區級政府事權范疇,市財政已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已向區級財政傾斜,若再增設專項資金,弱化了區級政府主體責任。
三、債務風險防控的約束
根據財政部關于“嚴禁以專項資金名義變相舉債”的要求,新設專項資金需嚴格履行政府債務風險評估程序,當前我市
債務率較高,暫不具備增設專項資金實施條件。
四、其他問題回復
(一)耕地后備資源枯竭問題。相關職能部門要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礦廢棄地復墾等存量挖潛措施替代增量開發,減少對財政資金的依賴。
(二)農民耕種積極性問題。相關職能部門要推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耕地流轉與現代農業項目,而非單純依賴財政補貼。
(三)違法占用耕地治理問題。治理違法占用耕地是守護國家糧食安全底線的關鍵任務,相關職能部門要采取源頭預防與規劃管控、動態監測與過程監管、嚴厲查處與責任追究、長效機制與綜合治理等有效措施,來遏制違法占用耕地行為,牢牢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市級財政當前暫不設立城區耕地保護專項資金,是基于財政可持續性、政策協同性及資金效益最大化的綜合考慮,建議相關職能部門通過優化現有資金配置、強化市場化機制、壓實區級政府主體責任等路徑,系統性破解耕地保護難題,實現政策目標與財政資金的平衡。市財政將持續完善耕地保護多元投入機制,統籌資金予以保障。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衡陽市財政局
2025年7月14日
責任領導:譚科暉 承辦人:易思磊
聯系電話:0734-8867665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2),市政府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