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本級部門,包括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使用當年公共財政撥款(包括經費撥款和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安排的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為12112.4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7144.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262.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16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45.15萬元。2017年衡陽市市本級“三公”經費預算匯總同口徑比上年減少2121.55萬元。一是我市嚴格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相關規定,進一步壓縮“三公”經費預算;二是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公務用車數量減少,運行維護費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