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動辦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2025年度跨部門聯合檢查工作計劃
發布時間:2025-04-01 點擊量:來源:法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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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蓋章): 衡陽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 | | | |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鐘振峰 | | | 1318716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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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聯合檢查事項 | 聯合檢查對象(含數量)或“雙隨機”抽查范圍(含比例) | 檢查部門 | 檢查子項 | 檢查內容(項目) | 檢查依據 | 年度檢查頻次 | 檢查時間 | 檢查方式 | 承辦機構及聯系人(含聯系電話) | 備注 |
1 | 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行政檢查 | 人防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單位,按照20 %比例抽取 | 牽頭部門 | 市國動辦 | 1.建設質量監督檢查
2.設計監理監督檢查 | 包括人防工程公示信息,監理執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理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履行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87號)第三條、第十二條。
2.《人防工程監理行政許可資質管理辦法》(國人防〔2013〕227號)第二十七條。
3.《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 | 1次 | 8月 | 現場檢查 | 許鴻
18973489063 | |
配合部門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監督管理科 | 建設審批監督檢查 | 人防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企業登記事項 |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87號)第三條、第十二條。
2.《人防工程監理行政許可資質管理辦法》(國人防〔2013〕227號)第二十七條。
3.《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 | | |
填寫說明:
1.本計劃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制定,于2025年3月18日前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需由牽頭部門蓋章,并附配合部門書面同意意見)。
2.本計劃應當與已制定的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清單相銜接。
3.“檢查方式”欄主要包括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相結合三種,各單位在該欄目中可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具體檢查手段等表述。
4.各單位與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溝通一致后,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在表格欄目外適當增加欄目,或者以附件形式補充明確相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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